■ 阎晓峰 (山西)
人大新闻伴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完善而发展,通俗地讲,就是要帮助受众了解人大工作究竟是什么,了解民主法治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进展。多年来,人大新闻宣传聚焦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报道人大制度和工作,展现人大代表风采,客观上推动了社会民主法治进程。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和人大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与任务,对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突出表现在:一是人大新闻传播的深刻性、持续性还有待提升;二是人大新闻传播效果与受众的新闻信息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
拿人大立法方面的新闻来说,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后,一些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填补立法空白,或者进行细化补充的法律法规出台,在经媒体宣传报道后并未引起社会应有的关注。通常,报纸、电视、新媒体对这一类的立法过程都要做一轮集中宣传,用信息轰炸形容也不为过,但在颁布实施之后往往就没有了下文,甚至还有相当数量的地方性法规颁布多年,公众却知之甚少。更有甚者,一些不适应现状,即将面临修订或者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公众对其依然不甚了解。以央视的人大新闻宣传为例,对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新闻报道,以程序性的会议报道或者全国人大有关机构的例行活动为主。再看地方媒体对人大新闻宣传的内容与方式,基本以效仿中央媒体为主,具有趋同性和普遍性。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所传播的人大新闻信息,多停留在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以及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调研、执法检查等例行工作中,或者在简单罗列一些出席会议的领导和会议的程序性内容后便草草了事,新闻传播效果当然不尽如人意。
缘何众多的地方性法规以及人大工作本身具有普遍重要性,却难以形成较大社会影响呢?究其原因,这纵然有全民法治素养有待提高、普法工作做得不够深入的客观缘故,透过现象看本质,还应看到,由于人大新闻有着较强的专业性、程序性,缺少新闻趣味,从而形成了固有的模式化的新闻报道特征,最终使自身变成了一种“高高在上”的指导性新闻。这种指导性,形成了自说自话为特征的信息封闭环,与受众之间形成了看不见的隔膜,阻隔了受众对该类信息的接收。通俗来讲,此类人大新闻就如同广播电台的频率,受众如同收音机,如果和电台的频率完全不同,不能有效接收,就不会引起受众的共鸣,不能形成有效传播,成为一次徒劳的“空转”。同样的现象,也出现在了新媒体上,如微信公众号和新闻网站上,相关内容发布时间不可谓不及时,推送内容不可谓不快,但仅仅是程式化、指导性的报道,内容同样简单且乏味,宣传效果也欠佳。
在当今异常激烈的媒体竞争中,承担人大新闻传播的媒体和媒体人应当深入分析趋势,发挥自己的特点与专长,努力做到与受众同频共振,深入宣传,由表及里。
一是要努力消除信息指导闭环,做到深入传播。当前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在全民普法和提高法治素养的大背景下,对于人大审议出台的重大法律法规和人大履职的重大措施,不能采取简单划一的宣传方式。不能只注重新闻报道的形式和指导性,而忽视了新闻报道的内核和主旨,要采取新的办法,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化和深度化报道水平。如要以普法为目标和结果导向,结合深度的报道方式,效仿普法类电视节目的做法,吸收其优点,邀请法律专家、人大代表、公众多方参与,深入了解公众掌握人大信息的盲区,与公众进行开放式和深度的信息交流互动,才能获得民众的认同、回应公众期盼,才能获得理想的新闻传播效果,才能有效增强和唤醒公民法治意识。
二是要改变潮汐式的传播方式,探索人大新闻传播的长效报道机制。过去媒体的做法是,往往在开人民代表大会时抽调优势力量,火力全开,集中式地宣传,这样容易造成报道热度猛然增加,代表新闻霸屏、铺天盖地式的信息轰炸,闭会以后突然降温容易造成人大新闻关注度差甚至无人问津的局面。所以,媒体要尽量改变忽冷忽热的新闻传播方式,做到关注度均衡,摒弃新闻潮汐式传播的做法。另外,一些媒体对闭会后的人大新闻报道,往往带有吸睛的目的,标题注重求新求奇,如某些立法项目“全国第一、省内首位”,某些人大工作如何被国家层面高度重视等内容,却忽视了立法本身的社会价值、取得的宝贵经验,这是不可取的。其实,人大的执法检查、重要调研、代表履职、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都可以作为闭会后的关注点,蕴含着大量的新闻线索,大有文章可写,大有“新闻富矿”的挖掘价值。还有各级人大定期组织的人大代表采风行、环保行、安全行等主题活动,围绕公众关切开展的人大监督,围绕代表履职客观反映人民愿望和心声等内容,都是对公众有相当吸引力的,媒体要下功夫对这些活动进行跟踪和深度报道,必能收到非常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反响,媒体的编辑记者对这些好经验好做法要做好总结并善加利用。
三要注意采取接地气的宣传,改变刻板的报道特点和风格。要知道,人民群众不都是律师,更不是法律从业者,要找准与受众的共振点,增强可读性,尽力采取老百姓更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他们能听得懂的语言,对一些专业术语、司法解释,作出尽可能详尽的易理解的新闻传播,才能收到好的宣传效果。如在报纸等平面媒体配发法治漫画,让公众一看就懂,挖掘新闻故事,产生趣味和吸引力。如要注意挖掘人大履行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的亮点,把握好热度和深度;要注重对法律贯彻施行方面和代表履职监督的跟踪报道,如立法回头看、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等,让受众了解民主法治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进展,并为读者所关注。
四要采取定期发布的传播方式,做到集中媒体资源力量办大事。各级人大的宣传部门要效仿政府相关部门做法,邀请相关媒体,定期进行信息发布,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各级人大常委会用官方发布信息的方式,可以吸引尽可能多的媒体及时对人大发布的信息关注。同时,可以设立新闻发言人回答记者提问,对一些专业的问题和公众关心的问题,采取现场提问或者网络直播的方式,既进行了及时足量的信息发布,以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也通过现场提问,对人大立法、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等事项,公开答疑解惑,及时进行权威解释,这都是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式,值得倡导。目前,市、县级人大常委会采取这种办法还比较少,建议及时采取这种新的方式,适应新的发展要求。
五要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注意扬长避短,摒弃宣传劣势,采取新老媒体互动的方式,构建人大新闻传播新格局。主流媒体是人大新闻传播依靠的主要力量,要发挥电视、报纸、广播传统媒体的优势,特别要借助《人民代表报》等人大专业性传统媒体平台,积极打造人大新闻宣传的舆论阵地。另外,要借助微信公众号、手机头部新闻客户端、门户网站等新兴媒体力量,使传播人大新闻拥有时代感、鲜活性和冲击力,让新老媒体融合互动形成合力。
总之,新时代对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人大发挥职能作用也充满了新的期待,而错综复杂的舆论环境对人大传播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承担人大新闻传播的媒体和媒体人,要打破条条框框,大胆创新,致力于提升自己的报道水准,并时刻保持自己的独特魅力,从“大宣传”格局出发,推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