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1日审议通过的《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决定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