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壮大政府法律顾问队伍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郑州大学教授、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王红建认为,《规定》的制定很有必要,有助于规范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王红建说,在《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规定》将公职律师纳入政府法律顾问范围,有利于扩充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为公职律师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提供了规范依据。同时,扩大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范围。“将实施主体范围扩大至政府派出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践中这些机关、组织也是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主体,比如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自然应当被纳入依法行政的范围。”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保山认为,《规定》将进一步提高河南省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积极性和成效,有法可依、权责明晰,为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质量提供全方位的财政保障和人才支持。同时,明确政府法律顾问的权利和义务,极大地推动了各级法治政府建设。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和有效性,主要体现在法律顾问对政府日常决策的参与度,以及对政府对意见的采纳机制上。”孙保山说,“《规定》提出应当听取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作出决定。政府法律顾问认为决策事项存在不合法情形的,决策机关应当进行研究论证。经论证确属不合法的,应当及时纠正,不得强行作出决定。这些规定切实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据大河网)

版权所有 ©2022 人民代表报 rmdbw.cn 晋ICP备12007816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