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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推进乡村振兴“把脉问诊”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侧记

■ 本报通讯员 范孝东

“如何建立健全相应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相关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夯实产业振兴基础?”……

12月15日上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室内气氛热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此举行联组会议,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引,贯彻实施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各地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何更好落实法定职责,依法推进全省乡村振兴工作?联组会议上,9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聚焦法律实施中的短板和不足,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接连发问。

乡村振兴促进法对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作出了规定。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方面,今年以来,安徽省在21个县(市、区)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示范。截至目前,21个示范县共完成托管面积32万余公顷。“下一步还将有哪些创新举措,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变革,带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徐义流委员就此提问。

“我们将顺应农业生产发展趋势,总结提炼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农业‘大托管’覆盖面。”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卢仕仁应询作答,从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完善金融保险政策、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等5个方面,对今后工作举措作了详细介绍。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请问针对农村人才流失缺乏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将采取哪些措施切实解决乡村振兴中的人才难题?”接过话筒,徐家萍委员继续提问。

安徽省人社厅厅长王炜应询时坦言,乡村人才“引不来、留不住、上不去”问题一直存在,乡村人才流失成为乡村振兴的瓶颈之一。针对委员问题,王炜回应表示,人社部门将坚持“内育外引结合、搭台赋能并重”的工作思路,会同乡村人才振兴专项小组成员单位,着力推进科技下乡、能人返乡、青年留乡、企业兴乡,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两个多小时的专题询问,委员们提问直截了当、直奔主题,从宏观政策到具体举措,从制约瓶颈到难点要点,直击法律实施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的要害。现场应询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应询,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客观查摆不足,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问答双方开诚布公、深入交流,共同为推进全省乡村振兴工作谋良方、寻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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