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理论实践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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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牢票决“四大关” “民主之花”遍地开

■ 黄孝望 (江西)

2022年以来,江西省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探索实践,把牢票决工作政治、民主、法律、质效“四大关”,票决确定并完成一大批民生实事项目,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青春之城“遍地开花”。

把牢“政治关”,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票决工作始至终

作为党领导下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有序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就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为票决工作打牢坚实基础。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实施民生实事票决制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高度来认识把握,自觉把民生实事票决工作置于党委全面领导之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项目遴选上报请党委研究,在项目监督上赢得党委支持。二是落实党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将党委的部署要求和群众的民生诉求有机结合,把党委“中心的事”和群众“心中的事”纳入实事项目范围,认真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保证民生实事票决工作与党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推动党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把票决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发挥党组班子成员“关键少数”作用,建立“一名班子成员+一个对口委办+一个民生项目”工作机制,全过程加强监督和支持,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把牢“民主关”,把人民意愿体现在票决工作全过程

民生实事票决与群众息息相关,必须尊重人民意愿,保障群众广泛参与项目的征集、票决、实施和评判等各环节,让群众成为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议者、决策者、监督者和最终受益者,实现全过程“由民做主”。一是项目征集源于群众。坚持把“政府能够做”与“群众期盼做”有机结合,通过报刊广播、政务网站、问卷调查、调研座谈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公开征集,充分听取民意,扩大项目征集面,丰富项目来源,突出“可行性”“普惠性”“时限性”,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精,进一步夯实票决制的民意基础。二是项目实施群众参与。围绕民生实事要“干什么、怎么干、干成什么样”,引导和保障群众广泛参与、全程监督,针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工程质量、社会效果等重点环节,要精准问需群众,汇聚群众智慧,体现群众愿望,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谋幸福。三是项目成效群众评判。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将民生实事项目内容、成效等数据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现场检验。持续跟踪反馈意见,针对群众新关切、新需求,及时做好收集、转办、答复工作,确保真正票出群众的参与感、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

把牢“法律关”,把程序规范落实到票决工作各环节

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是人大监督机制的重大创新,必须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确保每一个票决项目都合法合规。一是严格工作步骤。专门出台《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方案》,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监督评估“三阶段、六环节”,明确责任部门,列出时间进度,细化操作流程,确保票决工作规范有序、务实高效。二是严格依法票决。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政府就确定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有关情况作书面说明,印发全体代表进行审议。全体代表充分审议讨论后,以代表团为单位,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表决,并交由大会主席团审定,最终提交大会由全体代表表决,并向社会公开。三是严格依法测评。民生实事项目完成后,政府在下一年度人民代表大会上报告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大会以代表团为单位围绕项目的质量、进度、群众满意度等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同级党委纳入年度相关部门工作考核内容。

把牢“质效关”,把代表作用发挥到票决工作各方面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也是推进民生实事票决制的主体,必须全力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造福民生。一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代表培训,组织人大代表学习监督法、代表法以及票决制等相关政策、法律和知识,着力提高代表履职意识和监督能力。二是搭好代表履职平台。用好用活代表联络工作站,通过接待选民、视察调研、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组织人大代表沉入一线摸实情,对症下药开良方,与群众一道提好、选好、督好、评好民生实事项目,确保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三是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将民生实事票决纳入代表履职考核内容,调动代表积极性,引导人大代表围绕民生实事项目征议题、搞调研、抓监督、提建议,自觉当好项目的“宣传员”“调研员”“监督员”“推动员”,推动履职方式由“虚”转“实”,力求每一件民生实事都真正办到群众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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