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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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首次审议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总结爱国主义教育实践经验,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以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鲜明主题,遵循爱国主义教育规律。

草案共5章38条,主要内容涉及爱国主义教育的内涵目标、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领导体制和工作原则、内容、部门职责、教育对象、实施措施以及支持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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