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四川省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分为总则、预防和保护、管控和修复、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六个章节,共七十条。
条例明确了政府职责和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数据库,将相关信息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完善土壤环境信息共享、发布和通报机制。推进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跨部门协同,明确污染协同治理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对土壤的二次污染。
条例规定,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地方标准规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详查,实行土壤污染防治分区管控。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明确重点监管单位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