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行政执法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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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统一行政裁量“度量衡”

本报消息 日前,河北省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印发的《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后,全国第一部规范行政裁量权的省政府规章。

该办法共31条,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规定,涉及全部行政执法领域和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7类执法行为,涵盖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度要求、制定主体、职责权限等内容。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明确规定由省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本系统统一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下级机关如需细化量化,不得突破或超出上级机关划定的阶次、幅度,这样就统一了全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度量衡”,最大限度避免“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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