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文化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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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黄瓜”简化许可体现监管智慧

新闻背景:

市场监管总局7月12日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办法对现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其中,对近年来反响比较强烈的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了简化许可的规定。办法第十四条明确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

“简化许可”: “拍黄瓜”或可走出被罚的命运

■ 冯海宁

近年来,餐馆因“拍黄瓜”违规被罚的案例频频走进舆论视野。此前处罚虽引起争议,但有依据——根据老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经营项目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和“冷食类食品制售”。当部分餐馆未取得后一种资格就算违规,执法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开出罚单,并没有错。

不过,对售价十几元或二十几元一份的“拍黄瓜”罚款5000元,这既让小餐馆经营者“吃不消”,公众也觉得处罚值得商榷。

此次新修订的办法第十四条明确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

这一修订降低了办理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的门槛,对中小餐馆经营者来说无疑是一大喜讯。过去,餐馆经营者不是不想办该许可证,但由于办理冷食类许可要求较高,如制作凉菜要有专间、专人、专门用具、专门消毒、专门冷柜……很多中小餐馆不具备条件,没办法办证。

但“适当简化”这一新表述,如何理解和执行,对餐馆经营者和基层监管部门都是一种考验。“适当简化”究竟从哪些方面入手,简化的“度”如何把握,恐怕地方部门很难科学裁量。这需要出台配套政策给出具体简化标准和指导意见。

显而易见,相比老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新版有关“适当简化”的规定是一大进步,既有利于提升餐馆经营合规率,防止餐馆因“拍黄瓜”被罚款,同时也利于降低行政执法成本,并有助于改善营商环境、促进餐饮消费。

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围绕“适当简化”拿出细则,也希望餐馆经营者根据新规定尽可能办理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通过合规经营以降低被处罚的风险。而“拍黄瓜”这道家常菜,今后有望走出被罚的命运。

除了对“拍黄瓜”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简化许可规定外,办法还有不少亮点,比如将实践中容易导致责任落空且有迫切监管需要的连锁总部、餐饮服务管理等纳入经营许可范围,也是监管上的一大进步。再比如,强化柔性执法手段使用,把责令限期改正作为主要处罚手段,也为餐饮业发展注入“健康因子”。

简化“拍黄瓜”许可也是优化营商环境

■ 田闻之

过去一段时间,因违规经营“拍黄瓜”而起的争议不少。消费者很诧异,这类寻常小菜随处可见,怎么突然就违规了?原来,根据老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项目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和“冷食类食品制售”,部分餐馆虽售卖凉菜,却未取得后一种资格,因此违规。对此,餐饮从业者有苦衷,办理冷食许可要求高,得有专门的凉菜制作间,具备独立的空调、消毒设备,小店小馆小本生意承担不起。纷纷扰扰间,坊间呼吁放过“拍黄瓜”的声音渐起,不乏专业人士督促反思当下凉菜食品安全的标准是否过高、能否优化。

此番“拍黄瓜”等经营规则得到优化,正是相关部门聚焦市场堵点、从业者痛点、消费者关切点所做的调整。照顾市井生活的刚需诉求,考虑餐饮经营者的实际条件,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审查内容、简化许可要求,看似一小步,实则一大步。再小的企业,都是市场中的“生命”。个体工商户在第三产业中占比近九成,小店商铺里藏着事关百姓生计、生活的大账本,是经济活动的“毛细血管”,对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价值。

这个意义上,给从业者“松绑”,让消费者满意,就是在给市场添活力;将市场管理的争议点梳理厘清,挤压“职业打假人”的活动空间,也是在改善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理顺市场运行逻辑,正是监管顺畅进行、高效运转的基础。各个链条、各个环节各得其所,“拍黄瓜”也好、“大碗茶”也罢,便都能大大方方做、堂堂正正上、安安心心吃。

熙熙攘攘,烟火生活。市场管理课题纷繁复杂,尤其在人们衣食住行相关领域,状况常常是“花样百出”。平心而论,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条文再详尽,也很难给出所有“对症药方”。随着社会发展及人们生活方式升级,有时候还会出现“跟不上趟”的现象。如何既能有效规范市场行为又能更好扶持市场主体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成为摆在市场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道考题。多到市场中去走走看看听听,直面社会争议和热点,收集各方吐槽和建议,并据此进一步完善规则,切实解决痛点问题,应当成为治理者的自觉。

市场的良性发展,离不开各方互动与持续磨合。尊重市场规律,贴近民生诉求,让良法与善治双双发力,宽严相济、情理相融,“拍黄瓜”如何上桌之类争议才能更少一些,市场活力才能更多一些。

给“拍黄瓜”松绑,也是给监管松绑

■ 艾 琳

拍黄瓜作为餐饮店的一道常见菜式,在上半年却频上各大平台热搜,引发多方关注。据公开报道,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1000家餐饮店因经营许可证中没有“冷食类”制售项目,却超范围销售“拍黄瓜”“凉拌黄瓜”等凉拌菜,被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在500元至5000元不等。相信市场监管部门的这次行为会赢得经营者的信任和支持,特别是那些有这方面业务需求的经营者,经营压力会因此减轻,也能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事实也是,像“拍黄瓜”这种工艺十分简单、操作十分方便、食品安全风险不是很大的食品经营业务,如果不加区别地按照统一标准执行,不仅会让经营者感到苦恼,也会让监管者十分被动。对经营者来说,如果只是因为要经营“拍黄瓜”这项业务,就需要增添许多设备设施,还要有专门的区域,有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显得“不太划算”。而另一方面,如果一个餐馆连最基本的“拍黄瓜”都无法提供,又显得“不合情理”。在情与法的苦恼下,不少经营者可能会为了盈利“顶风作案”。

而对监管机构和监管者来说,面对经营者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不要管,要不要罚,也是一个难题。如果不对“拍黄瓜”行为予以处罚,一旦发生问题,哪怕再小的食品安全问题,都会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被质疑和批评的对象。如果对“拍黄瓜”行为予以处罚,等待自己的还是质疑和批评。两相权衡之下,更好的解决办法则是把“拍黄瓜”的条件和要求适度放宽一点,审批程序简化一点,执行的标准分得更清晰一点。这不仅是对经营者的松绑,也是对监管机构自身的松绑。

对与现实情况不相适应的法规,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法规进行修订,使其符合实际情况,符合监管规定和广大经营者利益。值得注意的是,对“拍黄瓜”松绑,也是对职业打假人以打假之名、牟个人利益行为的一种打击。既然法律上都已经给“拍黄瓜”松绑了,职业打假人就不能再以“拍黄瓜”为由举报餐馆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从此次市场监管部门松绑“拍黄瓜”经营的行动中,也可以看到,虽然“放管服”改革进行了多年,也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但是仍有不少需要改革和规范的地方。对于那些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物,需要认认真真、一环扣一环地进行规范与调整。

对市场监管来说,对出台的各类有关食品安全的法规,都要认真梳理一下,看看哪些是应当规范和调整的,哪些是已经没有存在价值的,哪些是可以松绑的。只有这样,类似“拍黄瓜”这种简单工艺和流程的食品经营项目,才不会执行和各类熟食一样的食品安全标准。经营者可以轻松一些,监管者也可以相对柔和一些。由此来看,放宽简单工艺和流程的食品经营项目,也是帮助市场主体增强责任意识,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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