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出台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新政策
本报消息 近日,甘肃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出台《甘肃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办法围绕选配有制度、待遇有保障、评价有导向、发展有空间的目标,明确了社区工作者的范围、人员配备、岗位设置、薪酬待遇、经费保障、管理考核培训和职业发展方向等内容,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办法明确,社区工作者人员配备实行员额管理,配备标准为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两年调整一次。通过选任和公开招聘方式配备,从政治素质过硬、群众基础好、服务本领强的社区党员、退役军人、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员工、社区社会组织成员等优秀人才中招聘,实行合同管理。实行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分为“三岗十八级”,由岗位工资和职业津贴构成,职业津贴依据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等级,按照初级200元、中级300元、高级500元的标准按月发放。此外,将社区工作者纳入市县人才发展规划,完善市、县、乡三级培训体系。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参选各级党代会代表、参评劳动模范等。办法还提出,对在社区连续工作满10年、20年和30年的人员,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和1万元的一次性特殊奖励。
陕西
推动民政项目建设 向精准化精细化转变
本报消息 近日,陕西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暨第二次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强调民政项目建设要向精准化、精细化转变。
会议指出,全省民政系统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项目规划引领,对标“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短板弱项和“十二个一”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精准把握补短板项目、发债项目、以工代赈项目、促进消费等政策投向,持续滚动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投用一批高质量民政项目。要推动民政项目建设向精准化、精细化转变,按照增强实用性、功能性、便捷性的要求,优化存量,做精增量,科学合理选址,清单化推进民政项目建设。要守住安全底线和廉政底线,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统筹一体推进民政服务机构燃气、电气、食品、消防等方面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努力筑牢民政领域安全屏障。要紧盯项目招投标、资金监管、建设施工等关键环节,切实防范项目建设中的廉政风险,确保把每一个民政项目建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安全工程、廉洁工程、民心工程。
云南
出台民政服务机构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本报消息 近日,云南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标准指引,为全省民政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监管提供制度遵循。
规定整合有关标准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针对当前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防范措施,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疏散设施、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以及火灾事故处置等作了流程化、标准化的规范,对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等事项的频次、内容进行了量化细化,形成了操作性较强的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一本通”。
规定阐明了其适用的民政服务机构范围,明确了各级民政部门、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的职责;要求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例会、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规范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分类制定白天和夜间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机构对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检测等作出详细规定,每年至少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专业的检测,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次演练,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自我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