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通讯员 郭 威 王英军 赵雅静
《唐山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设区市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域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已于8月30日唐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2月30日起施行。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底线要求,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条例对于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助力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保军说。
自2021年底启动条例立法工作以来,从提出立法建议、审议立法议案到表决和通过历时近两年,全文修改81处。这其中经历了哪些过程,又获得了多少宝贵的经验成果?日前,记者对唐山市人大法工委及条例起草责任部门——共青团唐山市委和唐山市检察院进行了走访。
启动立法:在全国地市级层面属首例
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征求2022—2026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时,市人大代表郭斌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为进一步推进唐山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回应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唐山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列入了2022—2026年立法规划。
“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后,团中央出台了指导意见,鼓励各省及地级市推动出台一批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举措。在征求团省委意见后,共青团唐山市委在充分了解各省已出台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与市检察院一起牵头启动了唐山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地方性法规立法评估,这在全国地市级团组织推动立法工作方面尚属首例,在河北省省、市两级亦属首次。”郭斌说。
为有效推进立法进程,提升立法质量与效率,共青团唐山市委、唐山市检察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有关专家教授组成了立法工作专班,负责前期调研起草工作,唐山市人大社会委负责协调督导和法规文本审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统筹推进和修改完善。2021年12月,凝聚多方力量、承载万众期待的条例立法工作扎实起步。
高频次调研:为立法精准获取数据需求
在本次条例起草制定过程中,高频次的立法调研贯穿了立法活动的全过程。
2022年7月7日,共青团唐山市委组织召开了由团市委、市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课题组参加的立法调研座谈会。8月26日,又组织召开了唐山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会。9月7日,组织召开了立法调研市直单位专场座谈,市公安局等7家市直单位参会。9月9日,组织召开了立法调研学校专场座谈会,城区、乡镇10所中小学校分管校长参会。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下简称未检工作)主要包括负责法律规定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时任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宏介绍说。
针对唐山市部分地域连续发生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犯罪案件,唐山市检察院撰写了《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唐山市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犯罪的分析》。通过对近年涉罪未成年人羁押人数和规模进行充分调研,市检察院还专题撰写了《涉罪未成年人设置独立羁押监管场所的建议报告》,在多方努力之下,成功将在押未成年人从成年犯羁押监管场所分离出来,在唐山第二看守所建立了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羁押监区、特色监室和讯问帮教工作区。多年来大量深入细致的专业工作,积累了丰富、真实的一手数据,也为条例的起草制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七章五十一条:“预防”二字贯穿始终
条例共七章五十一条,内容涵盖总则、预防犯罪的教育、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对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对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助力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可以有效破解唐山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建设明显不足”等短板弱项的现实问题。
条例将“预防”二字贯穿始终,坚持分级预防、早期干预、科学矫治。创新举措,进一步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充实学校管教责任,夯实国家机关保护责任,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突出专门教育作用。其中,条例关于专门学校、专门班级的规定,为专门学校、专门班级的设置和运行保障提供了法治遵循,为河北省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
据了解,在条例草案审议制定过程中,共作了81处修改。“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支持体系”被纳入政府职责,增加了禁毒宣传和网络环境监管以及“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不得实施家庭暴力”等规定,完善了司法特别程序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表述。在第三次审议时,根据审议意见,依据民法典又增加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法律责任规定。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仅关乎其自身的命运,更关乎整个社会、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和范围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在这方面唐山市一直在努力。如今,《唐山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批准通过更加鼓舞人心。
今年12月30日,《唐山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将正式施行。让我们以法之名,以爱护航,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