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针对近期华北理工大学、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0月23日约谈河北省唐山市、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指出,这两起事件暴露出上述两地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弱化、涉事学校主体责任悬空、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责任缺位、监督管理责任落而不实、应急处置工作失当等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教训极为深刻。
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 史洪举
针对这两起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约谈要求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抓好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特别是像学校食堂这种为在校生(大多为未成年人)提供餐食产品的企业,更应当以百倍之力保障食品安全,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都容不得半点儿掺假造假。遗憾的是,现实中不乏食品企业为牟取不法利益,无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大肆制假售假。
具体而言,两起校园食品安全事件至少暴露出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涉事企业有可能购买使用的是正规食材,但是食堂后厨管理不善,卫生堪忧,老鼠、蟑螂乱窜,以至于在食材生产加工过程中将掉落的异物混入其中。二是涉事企业在购入食材时贪图便宜,从不正规的上游渠道购得来路不明的食材,其中有的食材本身就是以次充好或以假乱真的劣质食材。
无论哪种行为,都是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恶行。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对相关违规违法行为,监管执法部门应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据法律专家分析,如果是将老鼠肉混入其他肉品销售,且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还可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容不得半点儿含糊。对“鼠头鸭脖”之类挑战食品安全底线,挑战公众关心、爱护学生感情的卑劣之恶,必须严惩重罚。除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企业、单位予以重罚,还应深挖彻查食品安全事件背后有无灰色地带和利益输送,让那些疏于监管者、非法交易者也承担责任。
唯有用最严的监管、最严的惩罚遏制无底线的危害食品安全之恶,才能保护每个人赖以健康生存的食品消费环境。
向“躺平式监管”说不
恶犬伤人事件为何屡禁不止?
■ 吴 迪
食品安全牵动着每一个人的神经。近年来,国家有关方面在保障食品安全问题上做了诸多工作。早在2012年,原国家食药监局就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此后,各地纷纷制定本地版约谈制度;2015年,“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出台;2016年,《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出台……得益于这些工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状况得到极大改观,此前曾经频繁见诸报端的“地沟油”等问题,如今已经很少出现。
不过,相关乱象并未禁绝,一些地方、个别餐企仍不时被曝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有的知名餐饮品牌使用过期食材、甜品中出现异物、学生餐变质、企业食堂食材采购以次充好,等等。这当中有个别人或企业压缩成本、追逐利益、管理缺位的原因,但也与相关地方和职能部门的监管失守有很大关系。正如国务院食安办所指出的,属地管理责任弱化、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责任缺位、监督管理责任落而不实……某种角度上说,市场表现也是地方职能部门作为的“晴雨表”,监管“零容忍”,市场不敢不老实,监管“打瞌睡”,市场则难免不断试探底线。
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必须时刻在线。诸多事例都表明,一旦监管失守,被监管对象便可能如脱缰野马,渐渐失去控制。因此,上述约谈可谓对“躺平式监管”的严正警告,要求有关地方切实履职尽责。这对其他地方和有关职能部门来说也是一种提醒,要对照问题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别等被约谈了才想起来真抓实干。从制度的初衷上说,约谈也应该起到督促一个、提醒一片、治理一域的作用。
约谈的价值和效果值得期待,但也要看到,约谈更多的是一种事后施压和倒逼,有关部门主动扛起责任大旗,靠前一步发现问题、将问题解决在早期甚至萌芽阶段,才是应有的监管姿态。营造食品安全的大环境,不能“阳光总在约谈后”,而应对“躺平式监管”说不。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过程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这是国务院食安办约谈各地政府部门时多次强调的关键词,如果更多地方能够“吃别人的堑,长自己的智”,那么相关事件也就不会一再发生了。
是继续“捂盖子”、不告不究,还是多一些工作主动性、多一些监管创新和经验借鉴,不该成为难题。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需要持之以恒的守护,需要常抓不懈的努力。
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 王石川
近日,针对两起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约谈了南昌市、唐山市两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
食品安全无小事,校园食品安全尤其不能马虎。一方面,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乎孩子的健康成长,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校园食品安全关乎教育事业发展,关乎民族未来和社会稳定。
国家一直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就在不久前,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部署强化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要组织对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关键部位、关键设施设备、关键环节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结合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限期及时整改。
很显然,无论校外供餐单位还是学校食堂,都必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把好每一道关口,全链条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但是,让广大师生吃得安心、放心、舒心,不能寄希望于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的道德自觉。一些学校之所以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不只是食堂出了问题。以“鼠头鸭脖”事件为例,学生在学校食堂吃饭时吃到一颗“鼠头”,对此,校方却称“确认‘异物’为鸭脖,系正常食物”,当地监管部门负责人也公开“指鼠为鸭”。如此态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并不让人奇怪。
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不能停留于口头上,而要落实在行动中。最重要的是,在构筑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同时,也要拓展监督平台,让阳光照进食堂的后厨,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落到实处。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明文规定。由此而言,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是法治要求。
当然,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不只是学校的事,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等都要恪尽职守。正如四部门联合发文所称,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宣传力度。
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这是全民呼声;建立校园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这是行动共识。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不折不扣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杜绝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出现,这是对孩子负责,对教育负责,也是对国家和民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