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人物对话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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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代表工作的两座“富矿” 做好立法安排的“最初一公里”

■ 林 晨 (山西)

年度立法计划是人大常委会完成年度立法工作的“任务表”,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最初一公里”。编制和实施年度立法计划,是党加强对立法工作领导的重要体现,是人大在立法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的重要抓手,对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常,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立法调研、法规草案论证阶段。在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工作中,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更多是向政府厅局、群团组织等单位机构征求意见建议,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做得比较少,即使有也往往流于形式。通过梳理筛选承办的代表议案,寻找合适立法建议项目更容易被忽视。但这两者恰恰是进一步编制好立法计划的“富矿”。

笔者以自己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的工作经验为例,重点谈谈如何通过做好代表工作、用好承办议案,编制好年度立法计划。

准确认识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各环节的重要意义

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律法规中,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编制年度立法计划要关注和回应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推动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每一部法律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听取人大代表“原汁原味”的立法意见建议,是让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更加接地气、汇民意的重要方式,是立法工作各环节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做到所联系代表全覆盖

向代表征求立法建议项目,是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是推进“开门立法”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比如,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自觉从“民心”上考量立法内容,从“民意”中汲取立法智慧,教科文卫工委向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所联系代表、教科文卫工委委员所联系代表、委员会相对固定联系代表发放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征求意见函,做到联系代表全覆盖。

同时,为提高意见建议征求质量,教科文卫工委精心编制参阅资料,勾勒出当前全省教科文卫领域立法的基本“语境”,让代表做到心中有数。当相关法规启动立法工作时,教科文卫工委应积极邀请提出立项建议的代表进一步参与到立法过程中,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用好议案资源,做到利用承办议案全覆盖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基本的、最主要的方式。每年人代会主席团交付议案大部分是法规议案,不仅附有详细的法规草案,还有扎实的论证报告,凝聚了代表大量心血、反映了社会深度关切,是做好立法工作不容忽视的“宝藏”。

为取得群众所想所盼与立法条件成熟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教科文卫工委应对议案进行“回头看”,全面系统梳理近年承办议案。大量民生领域立法任务中很多是群众关注、社会关心的焦点问题。教科文卫工委应优先把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且条件成熟的法规议案,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作为立法建议项目。同时将情况及时反馈代表,邀请他们参加立法活动,进一步激发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热情,制定出更多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的“良法”“善法”。

总之,笔者认为,做好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征求意见工作,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分析梳理代表建议、汇总议案情况,才能使征集到的意见更全面、了解到的需求更丰富、掌握到的情况更翔实,为来年做好立法工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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