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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金溪县

法治宣传赶圩来 人民群众乐开怀

本报讯 (通讯员陈振寿 王 媛) 如何让法治宣传有声有色?如何让法律知识入脑入心?今年以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落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人大审议意见,利用乡(镇)圩日人多的特点,把巡回审判、强制执行、领导接访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打包赶圩”,变“坐堂办案”为“送法下乡”,赢得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

为减少农村地区犯罪行为的发生,金溪县人民法院选取农村地区易发高发的酒驾、非法狩猎、帮信等刑事案件,在被告人所属乡(镇)的圩日巡回审判,并当庭宣判。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银行卡、手机卡不能出借他人谋利”等法律常识深入人心,从而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方”的目的。与此同时,巡回审判时还邀请县乡人大代表、乡(镇)和村干部、“法律明白人”旁听庭审,以达到“抓前端、治未病”的良好效果。

执行难是各地法院工作的一大痛点,为加大执行行动宣传和失信惩戒力度,该院探索建立“执行+乡镇”分案模式,聚焦小标的、涉民生、涉农等执行案件,选择在各乡镇圩日开展强制执行行动。一方面,在圩市街道通过宣传车播报执行行动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在圩市摆放本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展板,让其深感“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乡镇、村组干部人熟、地熟、社情熟的天然优势,邀请乡镇、村组干部协助法官上门强制执行。

此外,金溪县人民法院还相继在乡镇圩日开展院领导接访、普法宣传等活动,将立案、执行须知,电信网络诈骗,《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知识制成宣传资料,并制作一批典型案例展板,让法治宣传更加通俗易懂。

自今年3月以来,金溪县人民法院在全县各乡(镇)共开展14场法治宣传活动,受教育群众约5000余人次,摆放展板14期曝光失信252人次,主动履行、执行和解案件54件,拘传拘留被执行人69人次,到位标的额619.74万元。帮信犯罪案件同比减少71.4%,危险驾驶案件较同比减少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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