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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依法保护洱海成为自觉

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强化宣传助力法规落地

■ 本报通讯员 陈光然 杨晓娜

“一场公布施行大会、一场新闻发布会、一场贯彻施行座谈会、一批基层宣传宣讲、一系列新闻宣传报道,通过全方位宣传、接地气宣讲、通俗化解读,推动依法保护‘母亲湖’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近期,云南省大理州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推动《条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在纵深推进洱海保护精准治理和流域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修订《条例》,正当其时、恰逢其势。

《条例》公布施行大会深刻指出《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对《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具体严格的措施,要求全州上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为《条例》施行保驾护航,确保《条例》显威发力、见行见效。

此前,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大理州政府新闻办举行《条例》新闻发布会,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副主任参加会议,分别从《条例》修订的历史沿革、背景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权威的介绍和解读。

全州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大理市、洱源县,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切实增强宣传宣讲影响力、吸引力,加大对《条例》和相关法规条文的宣传宣讲力度,持续掀起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的热潮。聚焦“通俗易懂”深入开展宣讲,围绕把《条例》讲全、讲透、讲实,坚持分众化、互动化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宣讲活动,倡导全民参与洱海保护、共建共享美丽大理。

大理州人大常委会牵头,先后在大理市银桥镇、湾桥镇等地组织开展以“学习贯彻新条例 守住守好母亲湖”为主题的《条例》宣讲活动。大理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大理大学法学院相关人员,向基层干部群众全面细致、通俗易懂地宣传解读《条例》。大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由500余人参加的《条例》宣讲报告会,邀请法律专家对《条例》进行解读。洱源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县级层面宣讲的基础上,专门组成宣讲团,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开展《条例》宣讲活动

广泛开展宣传,聚焦“形式多样”,大理州人大常委会牵头,在大理市洱海生态廊道启动“洱海保护管理条例进万家”宣传活动,发放《条例》漫画宣传手册、挂历等宣传资料;编排了一批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地方小戏、小品等文艺节目,深入环洱海流域开展“情系洱海”主题文艺巡演,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条例》,做到听得懂、易接受。大理市各乡镇(街道)人大依托“家、站、室”代表活动阵地,广泛组织省、州、市、乡镇四级人大代表带头学习宣传《条例》,生态环保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下关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分别组织驻站人大代表集中学习《条例》、交流体会。太和街道结合“宪法宣传周”深入商业街区开展宣传活动,大理镇开展人大代表及相关人员专题培训、人大代表小组集中学习等活动,银桥镇马久邑村人大代表联络室组织人大代表在洱海生态廊道开展宣传活动。宾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县人大系统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条例》。

1月16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条例》贯彻施行座谈会,总结前一阶段《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分析存在不足的问题,对深入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进行再安排、再要求、再督促。参会人员围绕职能职责,就《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施行情况作了交流。

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在各个宣传平台持续进行宣传。《人民日报》客户端刊发《云南大理启动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宣传进万家活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直播间”“正点财经”栏目播出《云南大理:新修订洱海保护条例施行》,《光明日报》刊发《云南大理完善立法守护美丽洱海》,《人民代表报》刊发《35年5次修订,让保护洱海的法治保障更有力》《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洱海》,《云南日报》客户端刊发《大理州发布新修订版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大理州启动“洱海保护管理条例进万家”活动》,云南广播电视台播出《洱海保护日条例进万家》等系列新闻报道,“云南人大”公众号转发了相关报道,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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