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董梦超 姜业炜) 日前,河南省安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工作规范(试行)》。这是河南省首个市域层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的工作规范。
据悉,该工作规范由安阳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组织起草,在广泛征求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的意见基础上,针对性地进行了修改完善,突出人大职能特色,内容紧贴基层实际。
工作规范共包含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功能定位、场所设置、工作事项、工作流程、组织保障、考核评估九个部分内容,主体内容集中在功能定位、场所设置、工作事项、工作流程四个方面。其中一大亮点体现在,为更好地对示范点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配套出台了《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工作评估标准》,实现了示范点工作的闭环管理。同时,持续深化示范点“联、商、督、促”功能,通过规范示范点工作事项和工作流程,指导基层人大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项目化、清单化开展接待选民、核心业务下沉、领导进站等活动,确保实现基层单元活动常态化、丰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