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凡超
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24年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各地检察机关主动服务数字经济建设,聚焦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引领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
深化特定群体权益保障
3个月前,重庆市渝北区一些女性在网络招聘过程中,因性别歧视被部分用人单位拒之门外。如今,相关性别歧视内容均已消除。这一改变得益于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与渝北区妇联的共同努力,双方携手以法治之力保护妇女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渝北区检察院在辖区内开展“妇女合法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对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开展大数据筛查时发现,某物流有限公司等10家用人单位在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对13个岗位设定性别限制为“男性”。
为消除妇女就业的“隐形门槛”,渝北区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成立专项调查组,同时邀请渝北区妇联工作人员加入专项调查组,联合开展调查。
此后,渝北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职,一方面,督促10家用人单位删除性别歧视的岗位要求;另一方面,督促涉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发布的网络招聘信息进行全面筛查,并开展相关专题培训,切实履行用工就业环节指导和监管职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协同妇联组织,聚焦妇女平等就业等重点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领域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渝北区检察院检察长戴萍表示。
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
随着电商经济蓬勃发展,网络直播带货成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和互联网业态。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方式,或推介农特产品,或展现乡村美景,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乡村致富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尉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检察官走访了带货产品展示区、物品存放区、直播区等工作场所,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从业人员资质和健康管理、直播间是否夸大宣传、带货产品商标是否合规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检查。检察官建议,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制定直播营销目录,防范和制止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提高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
电商平台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规范新业态食品的管理,促进网络直播带货食品安全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发展,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
食药安全无小事。针对部分经营者利用电商平台的隐蔽性,通过网络方式销售不安全的食品药品的行为,各地检察机关结合专项行动,开展食药安全等领域专项监督,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北京、上海、四川等地检察机关陆续查办了一批直播带货销售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假冒地理标志产品的案件。
“直播电商不仅可以拓宽农产品的流通渠道,缓解农产品出售难的问题,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任度。”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绿农兴云果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岳巧云表示,直播带货的蓬勃发展,给新农业带来新机遇,对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一些直播带货也存在假冒地理标志、假冒商标的情况,看似短期获利,实则同时侵犯了正规直播带货从业者和消费者的权益,是直播带货等新业态领域健康发展的‘毒瘤’,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岳巧云说。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
“我现在才知道,原来这些药是不能在网上售卖的,今后一定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前不久,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和法律宣传行动中,一位药店老板向检察官反映。
为积极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寻乌县检察院围绕网络新业态,密切关注百姓身边的“药匣子”。
寻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官了解到,某药品作为含有特殊成分的复方制剂,滥用会有成瘾风险,辖区内多家商户通过某软件网络零售该药品,然而根据有关规定,该药品被禁止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针对上述情况,寻乌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对药店责令限期改正。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进行全面排查,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规范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福州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兰平勇认为,“舌尖上的安全”牵涉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与生命健康安全,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食品行业最重视的问题。近些年来,社区团购、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给社会治理带来了一些新挑战。
“销售渠道在变化,‘舌尖上的安全’却不能打折。”兰平勇表示,检察机关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瞄准新业态,可以说找准了做实司法为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希望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
(据《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