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已经合法当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十分慎重。法律明确规定,罢免案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且规定了其具体的构成要求。因此,撰写罢免案,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同时也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和方法。
(1)罢免案的结构
罢免案的结构一般包括标题、罢免对象、罢免理由、提案人的签署、日期等几个部分。
A.标题
罢免案的标题由事由和文种组成,一般用“关于”介宾词引领。如写成“关于罢免 xxx 职务的议案”,其中,“罢免 xxx 职务”是事由,“议案”是文种(即公文的种类)。
B.罢免对象
罢免对象就是要罢免哪个人,应当写清楚被罢免者的姓名及其基本情况。
C.罢免理由
罢免理由是罢免案的重点和核心。这部分除列明罢免理由外,还应当提供有关材料。至于罢免应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说来,违宪、违法、重大的失职渎职、工作能力欠缺等可以成为提出罢免案的理由。
有的地方规定以下可以作为罢免的理由:
a.因违法被逮捕判刑的;
b.拖延或拒不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
c.干扰或者拒绝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
d.严重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
e.重大案件处理严重失当的;
f .工作不胜任的;
g.其他不宜在现职岗位工作的事由。
D.提案人签署。
提出罢免案的人大代表均应在罢免案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只有符合法定人数,罢免案才成立。
E.日期。
在代表签名之下要写明罢免案提出的日期。
(2)罢免案写作的基本要求
A.要明确罢免案的提出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罢免案的提出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一是罢免案应在会议期间提出。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罢免案必须在人代会期间提出,但从实践看,一般应在人代会期间提出。地方组织法则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可以提出罢免案。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可以提出罢免案。二是罢免对象必须在本级人大有权罢免的范围内。三是代表联名的,必须符合法定人数。四是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写明罢免的理由,提供有关材料。
B.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因罢免是人大监督手段中最严厉的一种,涉及重要公职人员的职务,在当地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一般不轻易使用。撰写罢免案,一是确认其是否确实需要被免;二是要实事求是地确定案由;三是证明材料要确凿、翔实。
(选自《怎样做好新时代人大代表》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