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耿强社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彩虹、代新叶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沈丽萍、孙瑞峰为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吕晓芳为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傲寒为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杨梅为山西省晋城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海军为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王廉允、王海军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傲寒的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耿强社的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梅的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