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通讯员 綦振军 齐艳红
养老服务关乎老年人及其家庭福祉,是民生体系最重要的保障内容之一。
今年,辽宁省阜新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农村养老服务工作这一民生热点,将全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作为2024年重点监督议题,通过专题调研、考察学习、执法检查、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等形式,深入基层“把脉问诊”,精准“开出监督良方”,助力全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精准破题——
深入实地调研,把脉短板弱项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力度’。我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短板在哪里?短板如何补?”带着这些疑问,4月中旬,阜新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先后深入官营子村养老服务中心、细河区静心康养中心、彰武小群养老院等13个乡镇、19家养老机构,认真听取机构负责人、入院老人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行、经营模式、发展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农村养老机构25家,床位总数2771张,入住老年人1103人,入住率仅为41.7%。一方面各级财政资金大量投入建设的养老机构资源闲置,另一方面家庭养老负担过重,症结在哪里?”“农村老人尤其是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后,土地等生产资料疏于管理闲置浪费甚至流失,另一方面老人由于收入低赡养经费严重不足,养老机构受限于资金不足服务质量不高,老人入住积极性也不高,如何破解?”……
每到一地的养老机构,调研组便召集所在乡(镇)及村负责人开展座谈,根据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面对面询问和深入交流。调研组建议,鼓励支持养老机构把入住特困老人的土地和财产收归村集体统一经营,解决养老院经费不足的问题。
“只有摸清症结所在,才能更好地聚焦短板弱项,突破发展瓶颈,加速推动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调研组详细记录了收集到的大量数据资料和宝贵意见,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提出建议,“把脉”农村养老的短板弱项,开出了解决问题的良方。
精心解题——
专题研究推进,探索高效路径
关注老龄社会健康发展,依法督促政府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水平,人大有责任、更有义务发挥职能作用,做到不缺位、不失位。5月下旬,阜新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助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座谈会,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县(市、区)民政、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村)负责人济济一堂,重点围绕当前全市农村养老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提出真知灼见。
“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幸福与安宁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推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依法促进和保障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聚焦短板和不足,强化要素资源保障,把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发展规划,继续加大政策支持、产业谋划、医养结合力度。”……在凝聚智慧、汇聚合力的基础上,大家提出了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为助推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提质增效献计献策,提出了解决问题的路径。
“体会很深,收获很大,很有借鉴意义。”5月7日至11日,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江义率队,赴山东省临沂市学习考察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之后,考察组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专题考察报告,在“营造浓厚孝善文化氛围、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保障力度、加大医养结合力度、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加大养老产业谋划发展”等方面提出建议,为市委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受到市委充分肯定。
精细检查——
织密 “安全网”,守护“夕阳红”
为进一步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健康高质量发展,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在5月下旬与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其间,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回避矛盾,奔着问题去,深挖深研破解措施,织密法治安全网,以法治手段助力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是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条例’核心要义。依法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全市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更应未雨绸缪,依法推动‘银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刘江义在执法检查中强调。
深怀敬老之心,笃行为老之事。下一步,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关注养老事业发展,以人大监督之力,推动全市老龄事业全面健康高质量发展,依法依规在增进老年人权益和福祉中发挥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职能作用,以新时代的履职担当依法守护最美“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