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主治理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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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视窗

福建

部署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处置工作

本报消息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部署全省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处置工作。

据悉,排查活动分为摸底排查、整改落实、总结上报3个阶段,6月开始,10月底完成。重点排查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而引发的纠纷隐患、“两线分离”(即行政区域界线与资源管理使用界线相分离)而引发的纠纷隐患等,并提出防范化解建议和具体工作措施。

通知强调,各地要大力宣传《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社会形成认知法定界线、尊重法定界线、遵守法定界线的良好氛围。每月对边界纠纷隐患排查清单进行一次对账销账,动态更新数据。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研究制订整改落实方案,明确工作措施、任务分工和整改时限。建立健全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界线界桩管护、纠纷隐患防控处置等相关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切实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江西

部署民政领域防汛工作

本报消息 为全力应对汛期,近日,江西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就切实抓好全省民政领域防汛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密切关注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布的汛情灾情、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切实落实好应急预案行动措施。要强化汛期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建在陡坡、河岸、水库边、低洼地带、建筑工地旁等地民政服务机构的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研判,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落一人。要做好特殊群体的防灾避险和救助保护工作,密切关注灾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统筹使用各项救助政策措施,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加强困境儿童、留守老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对象的巡查探访。要有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汛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捐赠款物接收管理、分配使用、信息公开等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紧盯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切实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值班值守,认真执行每日“零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保持信息沟通联络通畅,遇有灾情险情或紧急情况,在迅速应对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做到及时稳妥高效处置。

宁夏

将持续开展特殊困难群众帮扶行动

本报消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实施特殊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程的意见》,提出要用足用活用好现有政策,优化创新工作机制,持续针对特殊困难群众开展关爱帮扶行动。

意见从帮扶对象、重点任务、推进机制3个方面对关爱帮扶工程进行安排部署。一是明确帮扶对象。围绕已享受各部门(单位)相关救助政策,赡养人、抚(扶)养人充分履行法定义务后,仍存在依靠家庭和自身无力解决困难的极少数群众,重点聚焦一户多残的低保家庭、遭遇突发事件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等8类家庭中的特殊困难群众。二是开展12项行动。由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会同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司法厅等21家部门(单位),立足现有社会救助政策,重点实施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帮扶行动。三是建立7项机制。在现有政策框架下,打破社会救助单线纵向推动的工作模式,坚持党的领导、县区主导、部门联动、精准施策、社会参与,建立联席会议、动态管理、部门会商、联系包抓、宣传引导、社会参与、责任落实7项机制。通过建立自治区联席会议机制,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关爱、早帮扶;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原则上每半年会商调度一次;建立联系包抓机制,强化部门包抓和“一户一策”关爱帮扶责任落实;建立宣传引导机制,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建立社会参与机制,鼓励引导慈善企业、社会组织等与特殊困难群众建立“一对一”关爱帮扶关系;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压紧压实市、县(区)主体责任和部门(单位)主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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