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出台《关于开展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联合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联合执法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采取省市县或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内部处、科(股、室)间联合交叉执法的方式,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筹协调,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在运行机制方面,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包括行政检查分类、横向联合行政检查、纵向联合行政检查、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的主要内容。
意见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不断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机制,通过组织开展横向纵向联合执法,用好跨区域异地交叉执法,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