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件中,某快递公司在邮寄张某的毕业证书时将毕业证丢失,张某认为毕业证丢失对其造成很大影响,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快递公司认为只能赔偿不超过其12元邮费的三倍费用36元。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法院于近日判决快递公司赔付9000元。
快递公司寄丢毕业证判赔多少合适
■ 欧阳晨雨
从36元到9000元,赔偿数额的确跨度甚大。对于快递公司来说,很明显不乐意赔付过多钱款,所以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在这部法律中,也确有“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的规定,这也是快递公司只愿赔付36元的原因。
但是,对于快递公司的业务而言,所适用的法规应是《快递暂行条例》。根据这部行政法规,“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具体到这起纠纷,应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来确定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也是法院判决的依据所在。
那么,丢失了毕业证书,赔偿该怎么计算才合理呢?应看到的是,丢失了毕业证书,对张某来说,不是重新打印一份那么简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学位证、毕业证丢失后无法补回原件,只能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这就意味着,张某除了支出各项费用补办证明不说,还不能再拥有毕业证书,这样的“失落之痛”,公众也能感同身受,作为侵权者,理应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抚慰金。
从司法实践看,综合赔偿有先例可循。2021年发生的一起快递公司丢失硕士研究生档案纠纷,法院判决快递公司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2.5万元。再看刚发生的这起纠纷,当地人民法院判决快递公司赔偿张某因补办证明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合计4000元,赔偿张某精神抚慰金5000元,并未超出人们的常识认知与法律允许的范围。
法院判决快递公司合理赔偿,一方面更好地弥补了当事人的损失,另一方面也是对侵权者的警示:应当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保护对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当然,从长远看,还需要对包括毕业证书在内的特殊物品安全快递等作出规范,特别是明确赔偿规则,设立统一赔付标准,一旦出现丢失、损毁等问题时,就能依法妥善处理。
收寄特殊物品应进行全流程管控
■ 王金瑞
毕业证书“丢件”,必然会给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个人学业成就的重要象征,背后承载的是无数学子的拼搏与奋斗,具有纪念意义,在个人求职、升学以及其他重要人生环节也起着“敲门砖”的作用。为了防止仿制、伪造,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遗失或者损坏后,只能开具相应的证明书,不能补办。这也意味着,具有唯一性的毕业证书,一旦丢失,绝不能等同于普通物品,对收件方造成的特定物品损失和精神伤害不可忽视。
回到本案例中,邮件寄出后下落不明,对于类似毕业证书等重要证件,未保价是否只能赔付三倍运费?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了快递行业作为承运人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虽然邮政法规定未保价邮件的最高赔偿额限制,但在司法实践中,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原则酌情予以认定损失及赔偿;因毕业证书“被丢件”后不能补办,张某每次只能根据需要回学校补办学籍证明,一次只能补办一张,且因此后续就业、提干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无疑,快递公司的失误给张某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理应合理估量损失并赔偿合理费用,绝不是一句“该邮件未保价”能应付得了的,绝不是一个“不超过邮费的三倍费用”的赔偿能敷衍过去的。如果寄出去的东西都不能保证送到,如果寄件物品都因没有保价而低价赔偿,这样的快递质量伤害的是谁?这样的服务如何赢得市场?
丢失毕业证无疑是一件糟心的事情,类似案例并不鲜见。2024年8月,江苏省一网友发帖称,其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等3张证书通过快递寄送的过程中遭到损毁,涉事快递公司调查后确认该快件是在分拣时意外飘落至皮带机夹缝受挤压所致,目前双方已就理赔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不难发现,部分快递公司在应对此类高价值或特殊意义的物品时缺乏足够的重视和专门的保护措施。出现问题时,通常基于行业内的默认规则,企图以“格式条款”为挡箭牌、保护伞,逃避应有责任,不仅显得不够人性化,而且也未必符合法律规定。
快递业务经营者在从事快递货物运输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尤其是在收寄毕业证等特殊物品时应细化品类并进行全流程管控,对可能的风险点投入更多管控成本以最大程度避免丢件、损毁等情况的发生,防止因运输过程中的合理风险、货物本身性质或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毁损、灭失。只有这样,才能让“被丢件”不再成为消费者的痛点,让快递服务真正方便千万家。
“快递寄丢毕业证被判赔九千”的警示
■ 李英锋
未保价的快件丢失或损毁,快递公司普遍执行依据邮政法确立的三倍运费赔偿封顶行规。由于有些快件的市场价值较高,或者对寄收件的消费者具有特殊的用途、价值、意义,因此,这样的行规往往难以覆盖消费者方方面面的权益损失,引发了不少争议。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寄丢毕业证案件中,涉案快递公司被判承担的赔偿责任远超三倍运费。这里包含了张某因补办毕业证明书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在司法实践层面对三倍运费赔偿封顶的行规进行了“突破”。该案对于快递企业完善特殊物品寄递规则、消费者维权都有警示、示范意义。
尽管高校毕业证丢失后,持有人可以申请学校出具与毕业证具有同等效力的毕业证明书,但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在内容和形式上存在明显差异,分属不同种类的证书,具有唯一性毕业证的永久性灭失,会给持有人造成不小的损失。
同时,受社会传统认知的影响,持有人在求职、参加各类考试或社会活动时,如果只能出具毕业证明书而不能提交毕业证,可能会遭遇误解、不便。这既会妨碍持有人实质权益的实现,也会给持有人带来一定的精神损害。
寄收快件的消费者与快递公司之间形成了快件寄递合同关系,快递公司负有按约定将快件安全、完整、及时送达收件人的义务,如果快递公司寄递的快件丢失、毁灭,就没有全面履行契约义务,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盱眙县人民法院突破邮政法确立的三倍封顶的规定,依据民法典判决快递公司对毕业证“丢件”承担赔偿责任,体现了对契约规则的尊重,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更加公平合理。
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快递渠道寄递毕业证、录取通知书、公证文书、合同、相关证明或文件、遗嘱、遗物等特殊物品的情况越来越多,这些特殊物品往往都具有超出市场价值之外的特殊价值或意义,如果在快递过程中丢失、损毁,会给消费者造成多重损害,也会给快递企业带来成本损失和经营风险。这起寄丢毕业证案件警示快递企业,应针对毕业证等特殊物品建立特殊快递机制,制定特殊快递标准,开辟特殊运输、寄递通道,实施特殊的安全管理,以提升安全履约、完全履约的成功率,并提前向消费者说明、提示寄递风险,与消费者约定快件丢失、损毁的赔偿责任。
同时,立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邮政、交通运输等部门也有必要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法律解释、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明确产生特殊物品寄递关系的消费者和快递企业的权利义务,明确特殊物品丢失、损毁的赔偿范围、标准,给司法裁判、消费者维权和快递企业担责提供统一、清晰、权威的依据和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