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赵 琴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国家立法机关在法律草案的立项、起草、调研等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的有效途径,发挥着立法听取民意的“直通车”作用。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高质量发展,不仅可以使立法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而且丰富和发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多年来,深化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建设一直在路上。
今年是党中央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10周年。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201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同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照常委会工作部署,本着“有基础、有特色、有意愿”的原则,经广泛调研并报常委会领导批准,将上海市虹桥街道办事处、湖北省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江西省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甘肃省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设为首批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点单位;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虹桥街道办事处基层立法联系点首次提出“全过程民主”,生动诠释和肯定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2020年7月和2021年7月,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持续稳步深入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了第二批、第三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的联系点数量增加至22个;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建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直到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全国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45个。经过10年的接续奋斗,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从无到有,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标志性举措。
10年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辐射带动下,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7300多个。不论是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还是省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都开拓进取,守正创新,不断出台创新举措,使开门立法形式不断丰富。例如,湖北襄阳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联系点的联系点”,探索形成“书面+当面”“自办+他办”工作模式;江西景德镇积极探索“站”“点”融合新机制,做到阵地共建、资源共享、活动共推、品牌共创、成果共用;新疆库车健全“全链条”运行支撑机制、“全过程”群众参与机制、“全方位”服务保障机制,彰显联系点民主属性;黑龙江海林在全市基层建立“1+25+39+N”工作阵地,即1中心、25站、39室,将工作向基层延伸;江苏昆山开通“立法民意征集点智慧平台”,通过“吃讲茶”“讲讲张”等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听取基层意见。
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修改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机制。2020年7月,法工委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进一步拓宽立法联系基层人民群众形式,发挥联系点接地气、聚民智的优势。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修改立法法,增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通过国家立法形式进一步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地位和作用。各地也纷纷出台本地的工作办法,让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例如,安徽省安庆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主任会议通过《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为推动安庆市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江西省南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通过《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主要从立法联系点的设立、职责和要求,对立法联系点的联系、指导和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广东省梅州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2次主任会议通过《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指导基层立法联系点按照 “六有”标准规范化建设,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人领导、有章可循、有序开展等。
步入新时代新征程,面临新问题新挑战,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机制、人才队伍建设等有待完善。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从职能职责出发,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科学选点布局,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法治轨道内有效有序运转。要加强工作队伍建设。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进入人大立法工作队伍,提升立法工作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并举办联系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座谈会及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与法治素养。要充分听取民意。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让人民的意志在立法的最初阶段就得到体现,并且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及数字化信息化平台拓宽立法意见征集渠道,切实反映广大群众利益诉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将承载更多使命、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国家立法“直通车”,将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努力书写新篇章、展现新风采、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