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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立法保障快递从业人员权益

本报消息 日前,《山东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经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要求,快递经营企业与从业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规范使用劳务派遣等其他用工。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为其招用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鼓励快递经营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改善作业环境。

在劳动报酬和休息权方面,条例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工时制度,结合快件收派人员工作时间内平均派送数量、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并依法保障快件收派人员的休息休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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