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这是国家《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后首部地方性法规。
条例包含五大亮点,包括反行政垄断、赋能福建数字经济发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环境、创新规定公平竞争合规建设制度。
条例在反行政垄断方面有所破题,设置了专门条款对妨碍要素自由流通等行政性垄断进行规制,并对滥用行政权力和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规定专门处理程序。
同时,结合当前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状况,条例针对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实施的影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制。
此外,条例创新性设立环境建设一章,引导、鼓励、促进各类经营主体、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形成合力构建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