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万里,奔流激荡。她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哺育着中华民族,孕育了中华文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事关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安全,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重大国家战略。
金城兰州,九曲黄河穿城而过,蜿蜒灵动;南北两山耸峙而立,生机盎然。秋日里,从滨河步道望去,铁桥横卧,游船穿行,白塔山上郁郁葱葱,金城关的亭台楼阁掩映在绿色中,水上飞鸟蹁跹轻舞,岸边垂柳随风摇曳……兰州因河而美、因山而名,也孕育了厚重的历史文化和靓丽的百里黄河风情线。黄河水奔腾不息,如同上天赋予兰州的一条血脉。千百年来,兰州人依靠黄河生活,黄河也哺育着一代又一代的兰州人。
保护黄河是兰州儿女对母亲河最深情的呵护。兰州市肩负着黄河兰州段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重任。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重大国家战略,坚决扛起“先发力、带好头”的责任担当,用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助力推进强省会行动、建设新时代美丽兰州实现更大突破、取得更大成效,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兰州篇章中凝聚奋进之力、彰显人大之为,奋力绘就“山清、水净、岸绿、景美”的新时代“黄河安澜”美好新画卷。
坚持党的领导 把牢生态保护立法方向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
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实践经验和工作规律的科学总结。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立法工作必须遵循的重大政治原则,也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从政治高度统筹安排和推进立法工作,从立法角度保障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是立法工作的关键。不管是国家立法还是地方立法,第一位
的就是要把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贯彻好、坚持好。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因需应时、统筹协调开展立法工作,通过地方立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伴随一项项法律制度的相继出台或更新,新时代兰州人大立法工作焕发出崭新气象。
通过立法保障黄河流域兰州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心怀“国之大者”,高度重视生态保护领域立法,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健康美丽幸福河湖,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兰州,确保了生态文明领域立法正确政治方向。自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探索以立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路径,制定的43部地方性法规中,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占21部,约占立法总数的一半,包括土壤污染防治、河道航道管理、古梨树保护等方面,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地方性法规体系,为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聚焦地方特色 突出生态保护立法重点
突出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基本的价值取向。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注重根据本地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情况,通过地方立法解决本地的特殊问题,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创制性立法上,做到既符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又突出区域特征。
黄河风情线,东起城关桑园峡,西至西固西柳沟,全长百余里。以兰州黄河铁桥为中轴,以黄河兰州市区段两岸风光为依托,依山就势,沿着它可以欣赏黄河两岸的风光,被南来北往的客人称为“兰州外滩”。近年来,兰州市通过全力打造黄河风情线大景区,黄河风情线已经有了质的提升和飞跃,成为兰州一张靓丽的“名片”。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制定《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作为立法工作“重头戏”,从2019年起,用近两年时间完成该条例起草审议工作,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作为甘肃省市州率先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兰州市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生动实践和重要成果,旨在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对兰州黄河风情线乃至黄河兰州段的保护管理,开启了黄河流域兰州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标志着兰州率先用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迈出了坚实一步。
《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经2024年6月25日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2024年7月26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于8月2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共六章五十四条,较原条例六章四十七条增加了七条,修改了四十一条。同时,按照市委关于“对原有的一些立法、规划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以适应新时期强省会行动和新时代美丽兰州建设”的要求,组织对《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开展“回头看”,结合黄河保护法,拟计划制定修订《兰州市黄河文化保护发展条例》《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管理条例》《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
增加立法依据。黄河保护法为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也为黄河流域各省市制定生态保护地方性法规提供了根本遵循。《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兰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修订,均在立法依据中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优化管理体制。《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在管理体制上增加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大景区管委会和县(区)政府的共管职责。《兰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明确了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各自管辖区域内的河道管理保护职责,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的河道管理保护相关工作。
体现黄河文化保护和传承。黄河保护法以专章对黄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作出规定,大景区两岸文化资源集中,且随着兰州旅游的快速发展,大景区环境美化、基础设施建设保护、游览秩序维护等工作越发重要。《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新修订部分增加了黄河文化保护和宣传、黄河文化展示展演等内容。
坚持开门立法 提高生态保护立法质量
民意所向,立法所向;民之所呼,人大所应。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具有公共立法的性质。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立法必须遵循的价值取向,是提高立法质量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在生态保护立法工作中,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各环节各方面,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一关键,用切实管用的法规推进兰州生态文明建设,让立法的源头深深扎根于民意的土壤,切实为兰州人民创造美好的生态环境。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开展调研是掌握实情、汇聚民意的有效途径。在立法工作中,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把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列为立法工作的规定动作,着眼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广泛向群众征求立法项目意见,开展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河道管理、河长制落实等工作调研视察,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掌握各种实际情况,广泛听取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智慧,确保每部法规既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符合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保证所立法规“接地气”。
广泛进行论证听证。就法规项目立项和法规草案进行论证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手段。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广泛论证听证贯穿于地方立法的全过程,从法规立项到法规的出台,都要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立项的必要性、法规的可行性、条款设置的科学性进行广泛论证。
拓宽民意反映渠道。生态保护立法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做好这方面的立法工作,要让公众参与立法,集中民智,立法为民。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每一件生态法规草案都通过人大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的声音。拓宽公众和人大代表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依托人大代表履职系统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意见建议,让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逐条分析研究征集到的意见,合理采纳,提高了法规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每年组织立法咨询专家参与立法活动60余人次,征求到立法联系点、社会公众意见80余条。
严格监督执行 体现生态保护立法效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才能更好发挥监督“利剑”作用,推动法规落实、意见办理、问题整改。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聚焦黄河流域兰州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把黄河保护和治理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引导全民守法。把生态保护领域普法宣传作为严格法律实施的基础工作,推动法律更好走入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特别是将黄河保护法宣传教育列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纳入领导干部必修课,通过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培训等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对黄河保护法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组织代表开展黄河保护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全市人民爱护母亲河、保护母亲河。
监督法规实施。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严格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用好用足法定监督形式,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湿地保护法、《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和环境保护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专题询问。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医疗废物污水污泥处置等开展专题调研,全力打出监督“组合拳”,深入查找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黄河保护法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维护法制统一。组织开展全市涉及黄河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过全面梳理,共清理出涉及黄河流域保护内容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2部、政府规章1部,决定修改地方性法规3部。
……
如今兰州的黄河之滨“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历经百年沧桑的中山铁桥、璀璨迷人的白塔山夜景、黄河南岸的黄河母亲雕塑、温婉秀美的百里黄河风情线……黄河流域兰州段生态保护的绿色画卷正徐徐舒展开来。
“黄河之滨也很美”“黄河很美,将来会更美”。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坚决扛起“先发力、带好头”的使命担当,着力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助力打造黄河上游生态保护示范区,在推动强省会行动、建设新时代美丽兰州的生动实践中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用法治力量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不断书写“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新时代“黄河答卷”,奏响新时代“黄河大合唱”恢宏壮丽的兰州乐章,让黄河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