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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意见明确人大代表履职指导清单

本报消息 日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中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附《代表履职指导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以指导全省14.5万名五级人大代表履职尽责。

清单共有26条,从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工作、闭会期间活动两方面对代表履职进行明确。其中,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工作包括全程出席会议,审议大会各项报告、议案和其他议题,提出高质量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行使表决权、选举权,以及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等方面内容。闭会期间活动则包括五个方面,分别为:参与人大常委会和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工作;参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参加视察调研和代表建议督办;参加学习培训、自我履职管理和宣传。

对代表履职情况的考核和评价是落实履职清单的关键环节,但如何确保考核与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是一个挑战。对此,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综合考虑代表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多方面因素,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并出台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评分细则》,实行代表履职科学量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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