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各地的实践经验,对选区选民、广大人民群众向人大代表反映意见建议的处理与反馈的制度机制主要内容有:
一是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意见。
人大代表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后,要经过整理分析,以适当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
(1)向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主席反映
该意见指出:“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对于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要认真研究整理,根据实际情况,以多种方式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
(2)向有关部门反映
针对人大代表对于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意见指出,可“向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反映,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人民群众反馈。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人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以审议意见或者代表议案建议形式提出
人大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可以结合审议相关议案和报告,以审议意见的形式提出,也可以形成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依照法律规定提出。如武汉市硚口区规定,涉及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区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本区全局性工作的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可以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形成代表建议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涉及区有关机关和组织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可以以代表建议的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
二是建立健全分析处理工作机制。
各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办事机构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的工作人员,应建立健全分析处理工作机制,协助代表梳理分析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
三是认真办理。
有关机关、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认真研究办理代表转交的群众批评和意见建议。
(1)建立快速反馈通道
天津开通“96811”代表建议绿色通道,将群众反映给代表的问题,快速反馈到市政府,提升意见处理时效。江苏创办《代表之声》,将代表反映的事关全局、长远的重要意见直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浙江有的地方在县级层面建立代表联络站总站,由专人从事代表联络站收集情况信息的梳理汇总工作,建立民意收集信息专报制度,送领导和各级部门决策参考。
(2)建立分类分层级处理机制
上海对收集到的社情民意进行分析并细化分类,区分问题类别向街道、区、市三个层面传递。江苏各级人大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协助代表梳理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并根据意见的指向,分级办理或转办。
四是及时反馈。
人大代表应及时向人民群众反馈办理情况。人大代表还应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回访工作,真实了解人民群众对反映问题办理结果的满意度,认真记录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已有办理结果但尚未获得群众认可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反馈给责任单位,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因受当前客观条件制约,一时难以办理或无法办理的问题,也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明,争取群众的理解。
(选自《人大代表怎么当》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