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连日来,各地人大常委会会议陆续表决通过关于人代会召开时间及建议议程的决定。综合各地人大常委会会议截至目前已公布决定, 2025年省级人代会基本在2025年1月中下旬召开。
11月29日,湖南、湖北、海南、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公布2025年人代会会期。
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中旬在长沙市召开。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在武汉市召开。
海南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在海口市召开。
甘肃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中旬在兰州市召开。
11月28日,宁夏、内蒙古、河南、河北、云南、福建、江苏、江西、广东、广西等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人代会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5年1月19日在银川市召开。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5年1月中旬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18日在郑州市召开。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至16日上午在石家庄市召开,正式会期3天半。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18日在昆明市召开。
福建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中旬在福州市召开,会期约5天。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中下旬在南京市召开。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在南昌市召开。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中旬在广州市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5年1月在南宁市召开,具体日期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
在此之前,已有陕西、吉林、辽宁、山东、贵州等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召开2025年省人代会的决定。
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在西安市召开。
11月27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中下旬在长春市召开,会期4天。
11月27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在沈阳市召开。
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中旬在太原市召开。
1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在济南市召开。
11月15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大会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中下旬在贵阳市召开。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纪律意识,高质量筹备大会会务工作;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抓好落实、密切配合,全力以赴确保大会顺利、圆满召开;组织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调研,全方位服务和保障代表参加大会审议、提出议案建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充分发挥制度优势,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高度,各地人代会筹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推进中。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