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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监督“组合拳” 切实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 王新荣 (广西)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综合运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报告等监督方式,创新代表履职监督载体,以高效监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全县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用好调查研究法宝

为有效提升天等县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6月,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通过听取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召开企业座谈会和问卷调查、深入政务中心和相关企业走访等方式开展专题调研,并赴玉林市容县、北流市、钦州市浦北县等地学习考察,重点了解天等县各项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实施情况、建设服务市场经营便利地情况、政务服务环境改善情况、监管执法情况及园区公共服务保障情况,对标与先进地区存在差距情况,总结出可借鉴的经验。并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期间听取和审议了《天等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建设服务市场经营便利地情况的调研报告》,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聚焦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水平,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健全完善投资便利服务机制,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实体经济调研服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擦亮法治监督“利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加快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天等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法治监督来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组织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和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情况专题调研,通过座谈交流、深入企业等方式,了解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和优化企业法治环境工作情况,发现其中的问题和不足,查找出差距和短板,切实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天等县全面有效实施,打造办事效率高、开放程度高、法治保障高、宜商宜业的一流营商环境。同时,还常态化每年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创新代表履职载体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代表履职监督载体,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代表智慧和力量。2023年以来,天等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921名人大代表“进站”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收集到意见建议250条,办结226条,办结率90.4%。同时,依托市场监管部门资源,创新组建由人大财经委、律师事务所、疾控中心、企业、个体经营户等领域的市、县人大代表为成员的市场监督队伍,重点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企业服务、市场监管等进行监督,2023年以来共有40名人大代表参与4批次体验式调研活动,收集到7条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的意见建议,推动精简行政许可事项5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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