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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助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本报消息 近日,湖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养老服务体系。

措施指出,要加强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布局,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失能照护、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政策,补充和完善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对利用闲置国有企业和公有房产开展养老服务的,给予免租降租、延长租期、优先续租等政策支持。

措施明确,要优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要新改建一批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探索实施乡镇敬老院由“乡建乡管”转变为“县建县管”。要探索智慧养老创新发展,提升老年用品及相关养老服务领域科技创新能力。要推动养老产业发展,鼓励引导国有资本进入养老行业,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建立银发经济示范园区,支持养老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要有序推进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措施强调,要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效能,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对养老机构预收费收取、管理、使用、退费的监管。要强化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健全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完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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