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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山西省人大代表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 本报记者 宋 晨

“‘两院’充分发挥审判、检察职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两院’工作报告用数据、指标、图示、案例说话,充分体现了捍卫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和司法为民的使命担当。”

……

以民主凝聚奋进力量,以法治护航发展之路。1月19日至20日,出席山西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围绕“两院”工作报告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聚发展之力,气氛热烈。

办好民生案件

答好初心“考卷”

“审结劳动就业、教育、医疗、消费等各类案件5.4万件,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以调解或撤诉方式审结婚姻家庭等家事案件2.7万件。”“办理各类民生案件1万余件,14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2024年以来,山西省“两院”工作报告中的翔实数字,体现了司法的力度和温度,印证了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

“我对省‘两院’工作报告中印象深刻的是依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的工作成效。”省人大代表汤俊权建议,“两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精神,坚持惩教结合,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推动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利用网络实施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山西省“两院”坚决“亮剑”,持续推进网络空间清朗治理。

“‘两院’工作报告用有力的数据、鲜活的案例表明了依法保障有序网络空间的决心。”省人大代表任泽林非常关注“学生成为‘帮信罪’案件‘重灾区’”问题。他说,帮信案件折射不少社会治理、网络监管问题。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深度挖掘、关联分析帮信罪办案数据,加强案件反向审视,实现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的转变,推动以案促治。对于涉“两卡”类案件,要围绕新开账户审核、存量账户排查、高风险账户风控等,提出检察预警,推动全流程监管,效果显著。

坚持涉民生案件“小案不小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依法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新业态、灵活就业者权益保障……审议山西省“两院”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表示,切实感受到了刚性法律背后的温度。

破解执行难

破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藩篱

“持续开展‘三晋执行利剑’等专项行动,通过类案攻坚带动执行质效整体提升。”“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山西省“两院”工作报告中坚定有力的表述,引起与会代表的共鸣。

“如果说公正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执行就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环,执行效果如何直接关系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事关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省人大代表曹宪强建议,针对辖区内不同案件要做好交叉执行、异地执行、提级执行等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点、堵点,同时,还要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金融、民生、党政机关等专项执行活动,用足用好依法拘传、拘留、移送拒执等强制执行措施,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此外,要持续开展有力度、有规模、大声势的执行工作宣传,重点加强对终本案件、“执行不能”、失信惩戒、打击拒执罪等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采取异地交叉执行、协同执行等方式,执结4787件难案积案骨头案,执行到位金额19.2亿元。”省人大代表薛世杰对此深有感触,“要‘线上线下齐发力、财产静态动态一起查’才能客观真实地分析研判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应当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查找、查控优势,助力执行专项行动。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应及时提起公诉,并畅通自诉渠道,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执结案件29.1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53.2亿元,执行到位率54.34%,同比上升4.75个百分点,优于最高法院质量管理指标合理区间上限2.34个百分点。”代表们对这一个个数字给予充分肯定。

深化“数智赋能”

提升司法质效

“这是我们检察院首次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山阴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数字检察战略,向相关行政机关调取2023年以来建筑施工许可证台账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相关信息。在数据比对中,公益诉讼干警自建适合山阴检察实际的数字检察模型,并在应用中筛选出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线索20条,通过核查,最终确认7个施工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质效评价体系,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200余次,监督成案3026件,山西12个法律监督模型被最高检发布推广。”2024年,山西省检察院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成效显著。

省人大代表呼静波说,数字检察工作开展以来,法律监督取得了扎实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推进数字检察,理念转变是关键,要推动检察人员的理念革新与思维转变。围绕共享共治,拓展数据流通渠道,加强数据整合,结合办案实际,把“重在应用”作为工作落脚点,将平台上现有成熟模型落地应用作为主要发展方向,选择实用、好用的模型,用活、用好大数据,并将其转化为办案实效。同时,要注重培养锻炼办案人员的技术运用能力及技术人员的业务素养,纠正“数字检察是技术部门一家的事”的错误认知。

“目前检察机关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的便利期间仅限于案件处于审查起诉期,案件移送法院后不再提供。”省人大代表王文杰表示,目前,已有检察机关为律师打开了这扇方便的大门,在案件移送法院后仍然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他建议,检察院要与法院互相配合协作,检察院将卷宗电子化信息化,尤其是在变更起诉、追加诉讼后及时补充电子卷宗并移交至法院,提高电子阅卷覆盖率,提升司法管理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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