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春节前夕,随着各省级人代会先后胜利闭幕,各地人大常委会计划陆续敲定本年度履职重点。
在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2025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重点,共计69项任务,为北京市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在立法工作方面,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安排38项议题,其中审议项目达16个,起草项目5个,立法调研和立项论证项目17个;在监督工作方面,将围绕31项监督议题展开工作,其中,包括计划、预算、国资、政府债务、备案审查、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等13项例行议题,以及针对当年重点工作的18项年度议题。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2025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预安排审议法规19件。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实施好粤港澳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制定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条例、促进粤港澳气象合作发展条例和粤港澳大湾区海上救援合作条例。同时,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突出全方位扩大内需,制定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突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研究制定数据条例等。
为做好2025年度人大工作,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高质量推进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拟安排正式项目 15 件、预备项目 16 件,包括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更好引领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坚持高效能精准监督,拟围绕传统产业焕新、农村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外贸创新发展、太湖流域城乡生活污水治理、“ 十五五” 规划纲要编制等方面,听取审议 29 个专项工作报告,组织 3 次执法检查,开展 9 项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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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将持续推进自贸试验区、口岸建设、农作物种子等方面的立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加强湿地保护、节约用水等方面的立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开展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法律援助、反恐怖主义等方面的立法,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同时,将进一步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督“十四五”规划实施、“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持续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围绕“三大经济”、营商环境、文旅产业、民族宗教、教育科技、生态环保、防震减灾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多维度人大监督。(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