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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动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讲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建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过的历程,追寻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足迹,感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守正创新、依法履职尽责,稳中求进推动昌吉州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探索建立、巩固发展的,必须在党的领导下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完善。突出政治引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领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党的创新理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更好统揽和指导新时代人大工作。坚持对标对表,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对照区州党委的部署要求,找准人大工作结合点、发力点,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州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确保人大一切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牢牢把握服务大局这一职责使命,更好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典范地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大局中思考谋划,立足人大职能职责,综合运用立法、监督、决定等法定职权,坚决扛起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典范地州的责任担当。

以高质量立法保障改革大局。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正确处理立法与改革决策的关系,聚焦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典范地州的目标任务,围绕昌吉州具有标志性、引领性、代表性的“十大典范行动”,开展创制性立法探索,加快形成具有昌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坚持“量身定制”“对症下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现实需求突出的问题,切小题目、切准特色、切细内容、切实措施,加快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

以高效能监督服务改革大局。突出监督重点,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健全完善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和司法监督,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完善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办法,建立政府向人大专题报告民生工作机制,拓宽司法监督范围,深化对法检两院案件评查工作,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州党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创新监督形式,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推动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行业部门、社会监督贯通协调,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人大与“四督联动”机制,实现监督内容贯通、监督方式对接、监督资源整合、监督成果共享。建立联动监督机制,把人大上下联动推动重大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新常态,围绕昌吉州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中最具代表性、普遍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每年选择若干重要事项联动开展监督,增强监督整体实效。建立财经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试点先行,依托“代表之家”探索建立财经工作基层联系点,为及时掌握基层经济运行、财政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等情况提供平台。探索创新监督模式,统筹运用“工作评议+专题询问”“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积极探索基层民主议政方法和途径,打好监督组合拳。加强跟踪监督,探索建立全链条闭环监督机制,形成“精准式”调研、“深透式”审议、“清单式”交办、“融入式”跟踪、“销号式”验收、“问责式”监督闭环,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围绕审议意见、监督专报等落实情况开展持续监督,提高人大监督质量和效率。

以高水平决定助推改革大局。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为重要工作摆上位置、抓在手上,健全完善工作程序和机制,探索选择社会稳定、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化改革等一批事关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在及时呼应州党委决策部署中把人大决定权落到实处,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做到党委有号召、人大有响应,党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

牢牢把握人民至上这一价值追求,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昌吉实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活力的关键所在。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创新民主实践,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昌吉实践实施意见的落实,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五个环节中充分体现人民民主,努力让人民的意愿得到充分彰显、人民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搭建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制定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工作规范,坚持试点先行、串点成线、形成基地,拓展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将全州470个人大代表“家站室”从布局、建设、管理、制度、活动、考核等六个方面进行迭代升级,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单元,以人大代表“家站室”小阵地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大作为。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将法规草案印发到每个人大代表“家站室”开展研读讨论,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努力让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创新基层民主实践形式。更好发挥基层民主优势特色,持续推进基层民主实践形式制度化、具体化、生活化,在更具“烟火气”的民主实践中,让民主成果看得见、摸得到、用得上。全面推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在项目征集、跟踪督办等环节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升完善人大代表电视网络问政工作运行机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行人大代表街道议政会制度,开启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新实践。建立“微实事”项目库,完善监督程序,扩大项目范围,提高“微实事”资金使用效率。

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深化“两个联系”机制,探索邀请群众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民代表大会等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党政领导、法检两长进人大代表“家站室”、法检两院邀请代表定期座谈汇报机制。健全完善代表建议“提、办、督、评”全链条、全过程、全周期工作机制,推进办理质效持续提升。推进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与立法、监督工作相结合,建立代表意见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代表“不满意件”集体约谈、重新办理机制。聚力实施“十大典范行动”,持续打造“万名代表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品牌。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这一全新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是新时代加强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根本遵循。深刻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打造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突出抓好党的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完善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特点和需要的组织制度、议事制度、决策制度,构建职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行有效、保障有力的“闭环式”立法机制、“全链条”监督机制、“全过程”代表履职保障机制,严格按原则、按政策、按制度、按规定、按程序、按权限办事,保证各方面工作依法有序、务实高效开展。

突出抓好基础建设。建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队伍,提高人大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强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阐释,发挥人大理论研究学习小组作用,每年确定一批理论课题并纳入昌吉州社科理论研究项目。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发挥新疆首家《人民代表报》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研习实践昌吉基地、昌吉州培训基地作用,提高人大新闻宣传队伍能力素质,深挖和用好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代表新闻“富矿”,讲好人大故事、代表履职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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