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对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感受也最直接、最深刻。笔者认为,要做好密切联系群众、提升素质能力、优化服务保障、发挥履职实效、紧抓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重要作用,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 羊 作 (海南)
密切联系群众
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是代表履职的基础。人大代表一旦脱离群众,或在群众找代表反映困难和问题时玩起了“躲猫猫”游戏,必然造成不良影响。长此以往,会使基层治理陷入盲区。作为人大代表,只有密切联系群众,当好“联络员”,才能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因此,代表履职更要体现在融入基层治理工作中。人大代表要主动靠前联系群众,当好群众的代言人,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稳定和谐。同时,要依托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平台,接访选民常态化,在拓展基层民主实践中搭起“连心桥”,进一步凝聚基层治理的合力。
提升素质能力
各级人大要加强代表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代表综合履职能力,帮助代表更好地参与到基层治理工作中。一方面,要把好选举关,严格代表人选标准和条件,提高专业人才在代表中的比例,把好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除了合理分配代表结构比例外,候选的代表还应突出敢说、能说、会说的素质,真正做到好中选优。另一方面,要定期组织开展代表专题培训,培训内容设置应科学合理,要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可以按照代表所从事的行业选择培训的内容,使代表更容易接受和消化。此外,探索在代表履职时,组织短期的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代表的法律意识。
优化服务保障
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也是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托。因此,需要在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上持续下硬功夫,使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得到有效保障。笔者认为,应建立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机制,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足额纳入经常性预算。对上级划拨的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此外,“一府一委两院”要主动邀请代表听取工作汇报,各级人大要经常性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定期向代表提供“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动态信息,保障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民发声时有理有据。
发挥履职实效
代表履职不能简单以参加了多少次调研活动来论成绩,也不能单凭提了多少件建议来评定优秀,而要看是否抓住了根本性问题,是否真正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代表要主动作为,才能以主人翁的精神和姿态一心为民谋事、干事,在真抓实干中推动基层治理。人大代表在履职中要做足功课,刨根问底不走过场,狠抓落实跟踪问效。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出发,紧盯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保、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更好地把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紧抓法治建设
人大是立法机关,人大代表有责任、有义务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在营造民主法治建设的舆论氛围上出主意、下力气,使尊法、学法、守法的观念深入人心。一方面,人大代表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通过法律宣讲、执法检查等形式,开展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有司法工作经验的人大代表可以结合具体事例以案说法,强化普法的效果。另一方面,人大代表要带头践行法治精神,把履职的重点放到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引导群众和被监督对象自觉遵纪守法,树牢法治观念,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彰显代表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