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在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为实现和谐、民主、法治,强国富民的新时代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根本保障。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谢建宏,从事律师行业已有37年。他始终坚守从业原则,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他曾多次被司法行政机关及省、市律师协会授予“人民满意的律师”“先进政法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党员律师”“十佳辩护词”等荣誉称号,并荣获国家司法部颁发的个人三等功奖章及荣誉证书。2013年至2016年,他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河南省优秀刑辩律师,其典型事迹和成功案例在《知音》杂志、中国网“时代先锋”栏目以及《中国优秀辩护律师实录》中均有报道。
谢建宏认为,言词证据在司法办案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从这些方面入手,可以有效减少冤案错案的发生。他通过多年的实践,为把控言词证据的真实合法性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从事刑事辩护37年来,谢建宏成功辩护了大量案件,深刻体会到非法收集言词证据是形成冤案错案的祸根。近年来,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针对非法收集证据的现象及排除非法证据的标准作出了相应规定,并出台了一些良好措施,减少了冤案错案的发生。然而,受传统执法思想的影响,一些办案人员在思想上对非法收集言词证据的排除力度仍不够深入细致。为此,谢建宏建议:
一是将检察监督与审查起诉在职责上分开,使控辩双方真正保持平等地位,避免法庭上既是监督人又是起诉人的尴尬局面;
二是加强法官独立审判的责任意识,真正实现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职能,克服“检法是一家”的错误思想,公正有效地适用法律。
37年的律师工作经历,让谢建宏见证了中国法律事业的发展历程。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与付出,为维护法律的正确适用和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尽职尽责、精益求精,从不给当事人做虚假承诺与保证。谢建宏认为:“要想做一个人民满意的律师,必须坚持真理、捍卫正义,通过律师的全部业务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他看来,律师不仅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还要从国家利益、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风尚的角度综合衡量,既要满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又要体现国家及社会的整体利益。只有这样,当事人才能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如今,谢建宏已年过花甲,但他始终铭记初心,依然坚守在律师岗位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守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和律师事业的发展继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