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昌俊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一带,商户接到城管上门通知,要求将红色、蓝色、黑色的商铺招牌更换颜色。从之前一些地方要求商家店招统一为“黑底白字”,到现在直接禁用“红黑蓝”三色,包括商户在内的所有围观者都不能不疑问:到底哪种颜色才是符合“要求”的,不同颜色的“统一”与“禁用”,又到底代表的是谁的审美取向?
有人说,五花八门的商户店招本身更能体现商业活力;也有人说,店招风格的选择,只要合乎法律,就是店家经营自主权的一部分。这些当然是反对粗暴统一店招风格的理由。但是,更应该追问的是,这些要求统一店招颜色的“权力”到底来自哪?当管理之手伸到商户店招上来,在无明确的授权下要求统一店招的颜色,乃至于禁止使用某几类颜色,都应该首先问问,这是谁给的权力。如果不切中这一点,这类做法就很难真正因为曝光而彻底收敛。
在今天的语境下,这类做法所传递的观感,就更显复杂了。因为一边是从上至下呼吁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一边却又是一些地方难以遏制的对于店招颜色这种极为微观的市场行为的强力干预冲动,怎是一个混乱了得?如此矛盾状况下,何谈激发活力?
城市规划和管理,别再习惯盯着商户的店招门头吹毛求疵,要把店招颜色选择的自主权还给商户。
(据光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