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甘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日前,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绍了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背景、过程以及规范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甘肃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相继出台了保护生活饮用水安全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全省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持续改善。
“随着甘肃省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供水形式也变得复杂多样,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了监测频次不明确、新型供水方式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该负责人说,为更好地完善甘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破解实践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切实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有必要制定出台一部符合省情实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六章四十五条,从立法目的和原则、供水卫生管理、涉水产品卫生管理、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全面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
条例明确政府部门职责,由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并强化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住建、水行政等部门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中的协同治理工作机制。(丁 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