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5章38条,适用于北京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
在总体要求与管理体制方面,条例明确落实“双碳”目标,遵循统筹规划、科学开发等原则,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构建完善的管理体制机制。
推广应用方面,条例规定,可再生能源电力坚持内部挖潜、外部拓源,加强区域能源合作,支持新型电力系统及智能微电网建设,探索绿电直供。
在重点行业领域及城市更新等方面,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综合能源项目建设。条例还授权有关部门制定建设项目全流程监管办法,健全消费促进及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