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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无视老人“租房难”

■ 谭 敏

近日,一则“为65岁母亲和年迈外婆租房3天被拒20次”的新闻上了热搜,引发社会关注。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北京、上海等城市大部分中介直言“房东不租给老人”,部分平台甚至将“60岁以上租客”自动归类为高风险群体。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群体出现更多新需求。因为房屋破旧、就医不便、跨省流动等种种原因,许多老人都有租房需求。但现实中,租房市场对老年人的隐形歧视已是不争的事实。数据显示,超三分之二中介机构对60岁以上老人设限,大多数房东明确表示不接受60岁以上的租客。

要保障老年人的租房权益,要着重考虑化解房东的顾虑,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比如,引入担保人制度,要求子女或亲属作为租金支付连带责任人;增设免责条款,明确非因房东过错导致的意外责任归属;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老年人租房意外险”等分散风险。这些都能让房东更安心。而且,北京、杭州等地已试点“老年公租房”,将老年人的租房需求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的整体规划,为老人提供更多租房选择。

社会和谐不和谐,一个重要的观察窗口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破解老人租房难,应是和谐社会题中之义。(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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