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慧敏 (内蒙古)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大常委会对照环保年度目标,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围绕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等反馈问题,采取扎实举措,各方面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同时针对全旗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提出聚焦源头治理、强化问题导向、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方面建议意见。
依法履职促提升
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紧盯生态环境改善不放松、助推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是土默特右旗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主题。旗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点难点工作,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高起点谋划促使生态环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每年研究下一年度工作要点时,通过多种方式征集各方意见建议,系统谋划年度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重点,切实推动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2022年以来,围绕扎实推进美丽土右建设,旗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并审议旗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各方力量,增进社会共识,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改善。
为了促进环境保护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更好体现人大的担当和作为,旗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员紧盯环境突出问题,多次听汇报、看现场、问计策,立足监督职能打好“组合拳”,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保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力,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锚定目标、久久为功,以高水平保护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监督重实效
跟踪问效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清单以及其他问题清单完成情况,视察污水处理厂、建筑垃圾填埋场、煤炭产业园区、矿山生态修复等现场,督促政府加强组织领导、逐项对账销号,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22年至2024年,17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实现整改销号。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切实保障生态建设。把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黄河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作为经常性监督手段,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实施监督,确保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既“精”又“深”的原则,搞好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和症结。
始终把跟踪监督、促进整改作为重要手段,努力推动监督工作从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由污染防治向绿色发展延伸,由城市综合整治向农村环境治理拓展;督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点内容,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宣传,树立抓生态建设就是抓绿色发展的理念,切实提高全民的资源环境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全旗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集思广益谋良策
认真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活动,提高代表建议督办水平,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旗人大常委会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生态环保专业小组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活动,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增强视察的实效性和代表建议的针对性。同时,加强对代表在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议案、建议的办理落实,采取“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对应工作委员会重点督办、代表工委全程抽查督办”的机制和“三次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承办部门有力有效办理代表建议,使代表对生态环境保护及其他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推进全旗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在旗人大常委会的强力推动下,旗政府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土右旗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下一步,旗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用监督的精准度换取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以更优异的答卷来回应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土右旗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