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治强 (山东)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权力、议决事项的重要成果,其办理质量直接影响人大监督工作成效。为推动审议意见落地落实,山东省寿光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办理过程“制度化”、交办流程“清单化”、跟踪督办“全程化”、评价运用“靶向化”,形成解决问题完整闭环,使监督路径更清晰、监督抓手更实在、监督实效更突出,真正实现审议意见从“纸上落到地上”。
审议意见“制度化”
让办理过程有章可循
为推动审议意见落实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寿光市人大常委会从实际出发,在总结以往做法和借鉴其他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审议意见办理的暂行办法,对审议意见的提出、办理和督办作了进一步规范。一是在审议意见的提出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要围绕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条理清晰、问题准确、建议务实的调研报告。会中要切实保证审议发言时间,从小口切入、往深处剖析,把议题议全、议深、议透。审议意见起草时,要按照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标准,对审议发言如实进行认真整理归纳,进一步提高审议意见的可操作性。二是在审议意见的办理上,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落实责任制,在接到审议意见书两个月内办理完毕。加强联系沟通,及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办理结果,包括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取得成效、暂缓办理原因及情况说明、下一步打算等,方便掌握办理情况。三是在审议意见的督办上,综合运用听取阶段性办理情况汇报、实地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多种手段跟进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在承办部门定期汇报办理进展的基础上,主动了解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必要时召开会议调度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使审议意见真正落地落实。
审议问题“清单化”
让交办流程具体可行
针对以往审议意见太宏观、办理落实难度大、效率低等问题,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交办程序,实行问题清单化,优化整改落实机制,切实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具体为:在原有审议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调研时发现的问题,归纳整理后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审议意见交办台账,明确具体问题、工作措施、时限要求,以面对面的形式精准交办“一府一委两院”,跟踪落实情况,切实做到交办到位、跟踪到位。比如,本届以来,寿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共印发审议意见12份,梳理形成43条问题清单。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办问题清单,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落实计划。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就有关重点难点问题、需多部门协同配合的问题等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每条审议意见、每个整改问题既有落实的责任部门,又有落实的举措和时限,审议意见如何办理一目了然。
跟踪督办“全程化”
让意见办理落地见效
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是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面对面交办后,由常委会领导牵头、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程跟进、人大代表和群众共同参与进行“全程化”动态监督跟进。在具体监督中,做到主体必听、现场必到、资料必看、过程必清、重点必明、难点必知、问题必点,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主任会议报告并做好指导和督办。跟踪监督的审议意见在“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完毕后,将办理落实情况报相关专门委员会初审,审定后报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或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不落实或办理不力、不如实报告办理等情形,常委会根据情况采取分管副主任谈话、询问,在常委会会议上作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办理,确保让审议意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评价运用“靶向化”
让监督结果精准有力
做好审议意见的评价运用,可以激发承办单位改进工作的动力,维护人大监督的权威。对于重要的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可以在常委会会议上以PPT或短视频形式更精准呈现整改成效,让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更加直观的感受。适时组织开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测评结果未达满意等级的事项,督促承办单位限期重新研究办理,并根据办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二次审议”“二次测评”,形成“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监督闭环,确保督出压力、督出实效。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及时向同级党委及组织、纪检等部门反馈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考核承办单位履职情况的参考标准之一,让人大监督真正做到“掷地有声”。比如,2023年3月,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三级人大代表等60多人,对“12345”热线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物业管理、消费者维权、劳动保障、占道经营等问题进行二次督办,并对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等9个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引起强烈反响。二次督办后,不少代表和群众反映,各部门单位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加强日常管理等方面有了明显改进。
(作者系山东省寿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