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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狮舞非遗地方性法规正式获批

本报讯 (通讯员黄琼兰) 7月23日,全国首部狮舞非遗地方性法规——《梧州市藤县狮舞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凝聚着人大代表的履职担当,也标志着藤县狮舞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将得到更为坚实的法治守护。

狮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绚丽瑰宝。藤县狮舞有1300多年历史,融合舞蹈、音乐、武术、体育、杂技等元素于一体,融合了传统南狮技艺和现代高桩狮舞表演风格,极具观赏性和竞技性。2011年,藤县狮舞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与遗产名录,成为梧州市文化名片。此次出台的《条例》聚焦“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在保护国家非遗的基础上,针对性地为藤县狮舞量身作出规定。

据悉,《条例》共25条,以“小篇幅承载大内涵”的立法智慧,直击传承痛点。人才培养是非遗传承的关键,《条例》明确了多项激励扶持机制,激发人才活力。除了人才激励扶持机制,《条例》还在文化生态保护、数字化传承、文旅融合等方面作出前瞻性规定。

《条例》的出台开创了地方狮舞专项的立法先河,意味着藤县狮舞传承发展从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更加激发出狮舞这个千年非遗的生命力。在法治力量的守护下,藤县狮舞这颗岭南文化的璀璨明珠必将在新时代绽放更加耀眼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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