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近日,《佛山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正式印发实施。
在优化检查方式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严格规范检查频次,实行年度频次上限管理,鼓励“综合查一次”,避免重复检查;严格控制专项检查,确需开展的须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积极运用“无人机综合飞一次”、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等方式,实现“无事不扰”。
若干措施划定涉企执法“红线”,严禁逐利与任性检查,强调严格规范行政检查实施行为,明确“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包括严禁逐利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任性处罚、下达检查指标和变相检查等;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程序,推动“亮码入企”、全过程记录,强化入企行为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