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通讯员 梁晓丽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贯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十四五”期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时代鱼米之乡,依法开展涉农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助力绘就塞上乡村全面振兴美丽画卷。
质效齐升
厚植乡村振兴良法沃土
“法者,治之端也。”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深刻认识到,突出宁夏特色和经验做法,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宁夏实际紧密结合,把乡村振兴促进法确定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要求细化为可操作、能考核、能落地的制度措施,制定一部在宁夏“三农”领域发挥基础性、综合性作用的法规,具有重要意义。
以百姓之心为心,以发展之心为要。2022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列入立法调研项目。常委会先后6次深入区内5市13个县(市、区),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意见,收集各级人大代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建议,吸收采纳意见建议800余条,努力把群众的“心中法”变为“现实法”。
2023年9月23日,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作为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了各方职责、规划引领、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乡村治理、保障措施等内容,构建了宁夏乡村振兴法规制度的“四梁八柱”,为全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法治保障。
在乡村振兴的大棋盘里,产业振兴是重中之重。聚焦“特色”,宁夏大力发展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六特”产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先后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用法治力量精心呵护特色产业发展。但是,随着特色产业的不断发展,这些条例已经滞后于产业发展需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启动涉及特色产业发展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这三部法规的修订,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以法治方式推动特色产业提档升级、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助推乡村振兴的立法工作不仅于此,还制定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土地管理条例、修订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一件件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贯穿田垄、渗透果园、涌流车间,以精准滴灌的姿态为乡村振兴注入持续动能。
如今,放眼黄河两岸,一个个宜居生态村庄跃入眼帘,一个个承载着希望与幸福的“绿色梦想”在山水间延伸,一个个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特色产业落地生根……一幅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乡村振兴图景,正在塞上大地缓缓展开。
精准监督
助力乡村振兴有力有效
良法善治,重在实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既注重法治领域的高质量供给,也注重法律法规的高质量落实。
“枸杞、滩羊等特色产业虽具品牌优势,但普遍存在初级产品占比过高、精深加工能力薄弱的问题。”“要大力发展‘葡萄酒+文旅’等融合模式,开发文化体验、康养服务等增值环节。”“酒香也怕巷子深,要通过举办线下培训班、送教下乡等方式,普及农村电商、短视频制作、直播带货等数字应用的操作技能。”……2023年12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现场,气氛热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踊跃发言。会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审议意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加强跟踪督办,一抓到底。这种“监督—落实—再监督”的闭环模式,切实将立法成果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护航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键是要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2024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建5个调研组,深入109个行政村、900多户低收入家庭、16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企业,深入了解全区脱贫地区低收入人群收入等情况。调研组采取“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人大代表参与”的方式,636名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调研活动,近万名人大代表参与意见征集,共收到意见建议720多条。
监督是压力,也是动力。自治区人民政府深入实施现代农业“十强行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等政策措施, 强化政策引领、主体培育、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精耕细作特色产业;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户厕改造;率先制定出台促进脱贫人口增收方案和低收入组脱贫人口增收方案,提出13项增收行动和20条增收创新措施,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精准监督贯穿乡村振兴各环节,助推一项项惠民举措落地、一个个问题有效解决,不断提升塞上黄河两岸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群策群力
汇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
人大代表中有党员干部、教师、企业家,也有农民、个体户、快递员,他们都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坚实根基和强大动力。2021年6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号召他们做乡村振兴的宣传者、践行者、代言者、监督者。
自治区人大代表倪萍,不仅是乡亲们眼中的致富带头人,更是乡村振兴的实践者与推动者。她带领社区50余名就业困难妇女成立“沐恩巧媳妇”手工车间,让她们实现了“家门口”就业创业,人均月收入达3000元以上;打造了“沐恩巧媳妇”网络宣传视频号,化身“带货主播”和“宣传员”,通过电商带货帮助当地农特产品走出社区,让特色产品渐渐“出圈” 。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像倪萍这样的人大代表还有很多。“实践证明,1.8万名五级人大代表散落在全区各个角落,却共同汇聚成一片照亮乡村振兴的璀璨星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处负责人感慨道。
代表建议往往蕴藏着接地气、有温度、最鲜活的基层声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关于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资力度,把乡村幼儿园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规划的建议”落地见效到“关于加大实施农村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的建议”开花结果,从建议办前主动服务到办中及时沟通再到办后跟踪问效……一批来自基层群众、反映农民心声、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得到及时回应,群众的“呼声”变为点赞的“掌声”,这正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乡村振兴一线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人大代表家站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场所,也是代表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问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载体。2023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全区代表家站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让代表家站成为民智民意汇聚在基层、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代表作用发挥在基层的“窗口”,推动人大代表与代表家站作用发挥“双向奔赴”。同时,制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等4项制度,确保代表履职有内容、家站经常有活动、基层民主有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