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通讯员 陈 博
“在辽宁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朝阳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朝阳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完成初审;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牵头筹建的朝阳市诚信促进会正式揭牌……”近日,朝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将诚信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深度融合、一体推进,以牵头引领凝聚社会合力、以科学立法夯实制度根基、以刚性监督强化执行保障,打出协同发力的‘组合拳’,为‘十五五’开局之年建设诚信朝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注入强劲法治动力、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牵头搭建诚信建设协同共治平台
3月26日,在朝阳市会议中心,215家单位会员和6名个人会员代表共同见证了朝阳市诚信促进会正式揭牌。同时,朝阳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向各县(市、区)诚信促进会授牌。这标志着朝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组织化、规范化、协同化发展新阶段。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作为朝阳市首个专注于诚信建设的综合性社会组织,市诚信促进会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牵头筹建、全程指导,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组建,吸纳的单位会员与个人会员涵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各类主体,汇聚了全市诚信建设的骨干力量与标杆代表。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元主体,需要统筹协调、多方联动、同向发力。”按照朝阳市委的部署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诚信建设上升到 “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的高度,通过牵头成立市诚信建设促进会,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牵头、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诚信建设新格局。
“诚信促进会的成立,是市人大常委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生动实践。”朝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详解这一实践的现实意义与启示效应。
首先,朝阳市诚信促进会打破了部门壁垒、整合了社会资源,搭建起政府与市场主体、社会各界沟通联系的“桥梁”,有效解决了诚信建设各自为战、合力不足的问题。
同时,朝阳市诚信促进会将积极开展“诚信助企”系列行动,聚焦企业融资难、维权难、信用修复难等痛点,联合金融机构推出“信易贷”产品,为诚信企业开辟融资绿色通道;组织诚信企业评选、诚信文化宣讲等活动,让“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深入人心。
特别是,通过朝阳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协会运作、社会参与,朝阳诚信建设将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变,从“分散推进”向“系统集成”升级,为优化营商环境厚植诚信土壤、凝聚了社会共识。
依法夯实营商环境的法治根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朝阳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地方立法这个关键抓手,聚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加快推进《朝阳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进程,以高质量立法为诚信建设立规矩、定方圆、明底线,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当前,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市场主体对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制度供给的需求愈发迫切。制定一部符合朝阳实际、体现地方特色、兼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社会信用条例,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全市信用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 。”基于这一共识,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为2026年度重点立法项目,并以严谨态度、务实作风推进立法各项工作。
在《条例》立法过程中,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深入调研摸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立法专班深入各县(市、区)、市直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开展调研座谈,全面掌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及市场主体诉求,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群众意见建议,确保立法贴合实际、精准施策 ;注重对标先进,市人大常委会学习借鉴外地成熟立法经验,结合朝阳产业特点、发展需求,突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重点,明确信用信息归集与披露、信用评价与应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核心内容;严把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严格遵循立法程序,先后完成条例草案起草、征求意见、论证修改、审议等环节,针对信用信息安全、信用修复机制、失信惩戒边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等关键问题反复研讨、精雕细琢,确保《条例》于法有据、务实管用。
目前,草案已通过朝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即将进入二审阶段,计划于7月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条例》的制定,填补了该市社会信用领域地方性法规空白,将为全市诚信建设提供全方位、全链条、全周期的法治保障。
监督赋能诚信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监督是人大履职的重要职权。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检查与整改同步,围绕诚信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开展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刚性监督,以强有力监督推动法律法规落地生根、推动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
致力于规范社会行为、培育诚信理念、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朝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已近四年。3月,朝阳市人大常委会紧盯其中关于诚信建设的关键条款,启动执法检查。
在此次检查期间,朝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带队,分别深入7个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社区、企业、窗口单位,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诚信建设相关条款落实情况,聚焦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深入了解政府守信践诺、企业诚信经营、公民诚实守信等工作成效,梳理出诚信宣传不到位、信用监管不严格、诚信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此次执法检查,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了文明诚信、和谐有序的社会氛围。
营商环境建设没有“休止符”,人大监督永远“在路上”。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心毅然,“针对当前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常委会将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整合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力量,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进行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监督,以监督实效全力推动诚信建设走深走实、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朝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注入不竭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