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护剧”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该打住了
【事件】近日,广东省河源市公安局打掉一个打着“护剧”旗号的网络犯罪团伙,12名涉案人员落网。该团伙运营千万粉丝账号,依靠AI批量炮制负面黑稿,借机向剧组与艺人兜售删帖控评服务,单条删帖收费两三千元,非法获利40余万元。
【点评】此次案件中,警方将不法“护剧”行为以敲诈勒索性质立案,有望实现从民事追责到刑事打击的跨越。一旦主犯被依法判处实刑,显然有助于为整治文娱网络黑产树立司法标杆。
当然,根治“护剧”乱象不能只靠个案打击,还需标本兼治。在不少平台,播放量、热搜热度直接绑定广告合作,而舆情数据绑架内容创作,迫使制片方花钱“买太平”,这给黑产留下生存土壤。
鉴于此,一方面,各大网络平台要对多账号批量发帖、AI生成同质化黑稿等异常操作说“不”,堵住技术漏洞,切断黑产流量来源。另一方面,文娱行业应坚持以内容质量为核心的评价标准,让优质剧集不靠热搜博弈、不靠花钱控评也能收获市场热度。此外,行业协会要凝聚维权合力,抵制有偿删帖灰色交易,拒绝将缴纳“舆论保护费”默认为惯例。
斩断“护剧”敲诈产业链,既要保持刑事打击高压,让网络黑手付出代价,也要倒逼行业挣脱流量枷锁。希望各方携手共同让影视创作回归内容本源。(吴睿鸫)
便民二维码不能沦为消费“拦路码”
【事件】出停车场缴费需先扫码关注公众号或注册会员;连酒店Wi-Fi需扫二维码添加酒店管家微信才能连上;就餐后需要开发票,餐馆要求必须先扫码加店长微信……一些商家强制“圈粉”引发消费者不满,让便民二维码变成消费“拦路码”。
【点评】商家此类做法已触碰法律红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自主选择交易方式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关注或注册为履约前提。个人信息保护法则明文禁止“不授权即不服务”的霸王逻辑,商家在扫码点餐、停车缴费等环节设置关注公众号、获得个人信息查询授权的前置程序,属于变相强制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
让二维码回归便民初心,需要跳出碎片化治理的窠臼,构建系统性的长效机制。首先,加快完善法规与标准,明确将关注、注册或授权作为享受服务的前置条件情形的处罚细则。其次,有关部门应对屡教不改者从严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同时推行“纯净版”扫码通道,为消费者提供无附加条款的直连服务。
唯有以法治锚定技术边界,以制度凝聚治理合力,方能拆除横亘在消费体验中的“拦路码”。这不仅关乎消费者的切身权益,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可退让的底线。(张智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