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理念实践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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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提升代表工作质效

■ 秦 辉 (贵州)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贵州省龙里县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的理念,推行“22933”工作机制,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代表更好地投身本地发展的“主战场”,积极履行职责,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两个”联系转作风

代表联系有桥梁

龙里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建立机制,构建常委会、代表、基层群众立体联系网络,促进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转作风、接地气、察民情、办实事,切实增强群众意识,着力发挥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一是构建代表联系选民机制。通过召开代表与选民见面会、代表活动日、代表入户走访、谈心谈话等方式,支持和保障代表与选民建立经常化、制度化的联系,为代表与选民面对面“零距离”沟通提供了有效服务和保障。二是构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按照常委会领导联系3名基层人大代表,其他组成人员联系2名基层人大代表的要求,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采用座谈会、约见、走访等形式,加强与代表联系,听取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指导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两个”机制建平台

代表履职有保障

2022年换届以来,龙里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赴省内外举办培训班12期,其中省外4期,累计培训人大代表800余人次。一是让代表素质有保障,搭建学习培训机制。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总结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经验,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改进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制定每届代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县委培训盘子,构建初任学习、履职学习和专题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培训体系。换届之后,做好代表初任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代表的权利义务、人大议事规则等;代表任期前两年,集中安排履职学习培训,侧重学习审议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预算报告、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等基本履职知识,实现新任县镇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全覆盖;任期内根据代表履职需求,增加应用型知识培训,分领域、分行业、分层次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二是让代表履职有作为,搭建闭会活动平台。积极探索闭会期间代表作用的发挥,开展“万名代表听千案庭审”“万名代表走消防看执法”等主题活动;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开展代表履职交流;组织代表对政府部门进行民主评议,推动职能部门改进作风、加强工作。健全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制度,确保每位基层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

“九个”标准建站室

代表活动有阵地

为确保人大代表联络站(室)建设实现“全覆盖、制度化、常活动、重实效”的规范化要求,龙里县人大常委会在原有5镇1街道设立6个代表联络站和17个联络室的基础上,结合龙里实际,打破行政区域界线,创建龙里县全域旅游代表联络站、贵州物流聚集园区代表联络站、高新产业园区企业家代表联络站,出台《龙里县人大代表联络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明确代表联络站(室)建设“九个标准”,实现基础建设“四大提升”, 促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九个标准”,即每月开展代表集中接待走访群众活动一次;每季度开展主题活动一次;每季度开展“代表履职之星”宣传活动一次;每年至少开展培训会一次;每年至少开展代表集中视察一次;每年至少参与执法检查活动一次;每年至少开展评议站、办、所工作一次;每年开展代表意见建议督办活动一次;每年开展述职活动一次。实现“四大提升”,即硬件设施再提升,落实联络站办公用房,提升联络站建设水平,规范场所布置;风格形象再提升,代表基础信息、代表编组、片区联络室、联络点、网络示意图等统一上墙;管理机制再提升,建立健全工作职责、联络站守则、联络站学习、联络站活动、接待选民和群众、代表履职登记、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视察调研工作、代表联系选民承诺等制度;智慧化水平再提升,充分利用好网上代表工作联络站平台、县乡两级人大按权限使用或维护的代表信息库等。

目前,龙里县选举产生23名州级人大代表、189名县级人大代表、342名镇级人大代表已全员编组进入6个联络站和17个联络室。规范化建设后,各站(室)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利用手机APP、智慧社区管理平台、民情一点通、代表微信群等网络工具加强代表与代表、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三级”督办增刚性

代表建议有质量

龙里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形成了县委“四化”调度会、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各工委分类督办的三级督办机制,对人大代表建议进行全面督办,有效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一是通过县委“四化”调度机制督办。县委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四化”调度联席会议由县委书记召集,对全县“四化”项目,特别是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重要工作进行调度。会议中,听取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督办情况,对办理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推进措施,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有力推进了承办部门的办理进度。二是领导牵头督办。将代表多次提出、涉及本县发展全局、群众普遍关心、迫切要求解决的建议,明确由常委会主要领导领衔督办。三是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分类督办。涉及对口联系单位承办的代表建议,由各工委(室)通过实地察看、走访、调研等方式进行督办,并形成督办情况报告,进一步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按照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相关要求,有侧重地对承办单位的办理程序、专人负责制、办理工作组织领导、办理工作情况等进行重点抽查,对答复不规范、不认真的,要求重新办理和答复。

“三个”明确定规则

代表工作有规范

为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龙里县人大常委会出台《龙里县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一是明确街道人大工委为县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机构,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对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二是明确街道人大工委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等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人选根据县委意见,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委员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三是明确街道人大工委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并组织实施街道人大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报告工作情况;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保证其在本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督促和推动有关部门抓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代表联络站(室)建设,联系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依法组建代表小组,指导代表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等。街道人大工委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会议;每年的第一季度,组织街道辖区内的县级人大代表听取街道办事处关于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当年工作计划的工作报告及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对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开展监督,促进街道办事处更好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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