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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多项利好促失业人员就业创业

本报消息 天津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

通知提出稳定失业人员就业岗位。对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登记失业人员的,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每人每年7800元的标准给予税收减免;给予最高300万元、最长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天津各类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按规定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同时,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大创业政策支持力度,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孵化、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对新申请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通过新建、升级或改造的方式,推动建设一批规范化零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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